谢震业,官宣当爸爸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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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震业,官宣当爸爸!近年来,工业减碳(jiǎntàn)行动加速推进,从工艺革新向系统(xìtǒng)变革转型,零碳工厂模式推动了制造业可持续发展。碳排放权交易体系(ETS)正成为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政策工具之一,发达和新兴经济体都在推进碳市场建设。中国的全国碳市场是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,自开市以来(yǐlái)配额清缴(qīngjiǎo)完成率持续提高,但碳价(tànjià)在国际上(shàng)依然处于较低水平。
2024年,全国碳市场在政策推动(tuīdòng)下取得价格突破与行业扩容双重进展。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(CEA)价格呈现“冲高回落再企稳”的走势,最高价已突破百元,达到106.02元/吨(dūn)。行业扩容取得实质性进展,生态环境部相继发布水泥、电解铝等(děng)行业技术规范,为市场扩容奠定(diàndìng)基础(jīchǔ)。
地方碳(tàn)市场(shìchǎng)中,除(chú)北京试点(shìdiǎn)外,其余七个试点的配额成交均价明显低于全国碳市场碳价水平。北京碳价最高,福建最低。广东、湖北(húběi)、福建等地交易活跃,年交易日均超过200天。近年来,各试点持续推进制度创新,陆续修订更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,同时积极拓展交易业务(yèwù)种类,如上海、湖北等地已推出碳回购等业务,为中国碳市场体系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。
随着全国碳市场(shìchǎng)扩容至钢铁(gāngtiě)、水泥等重点行业,报告选取了两家具有代表性(dàibiǎoxìng)的企业案例——河钢集团与(yǔ)华新水泥。这两家企业均前瞻性地布局了碳资产管理,通过参与模拟碳交易、创新运用碳金融工具等方式积极探索(jījítànsuǒ)减排路径,其经验可为即将纳入的控排企业提供有益借鉴。
对于非控排企业,报告阐明了企业减排面临的困难挑战。企业一般在业务增长和绝对(juéduì)排放量减排之间存在矛盾,在供应链(gōngyìngliàn)管理和协同方面存在系统性困难,并且若承诺与执行(zhíxíng)能力错配会给企业带来失信(shīxìn)风险。对此,报告也(yě)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,并且采用专栏形式记录新能源企业如何协同助力减排。
报告回顾了(le)中国国家层面碳排放的演变,并阐述了能源消费转型的趋势,通过数据呈现中国的碳减排成效。此外,报告回顾了新能源产业(chǎnyè)的起步与发展历程(lìchéng),对未来发展方向做出分析。目前,新能源产业已成为能源结构转型的核心力量(lìliàng),更成为“双碳”目标的有力支撑。
报告最后提出了中国碳(tàn)市场发展面临(miànlín)的挑战和相关建议。挑战包括制度体系建设有待强化;交易产品有待丰富;与(yǔ)国际(guójì)(guójì)市场的衔接机制有待拓展。建议包括完善碳定价体系,逐步引入碳配额拍卖机制;创新碳金融产品,提升市场流动性;深化与国际碳市场衔接,增强国际影响力。
一、中国温室气体减排取得(qǔde)的成效
1.国家层面碳排放演变(yǎnbiàn):年均增速已进入达峰平台区间
虽然全球气候治理已持续四十余年,但温室(wēnshì)气体(qìtǐ)排放量一直在持续上升。历史数据分析显示,1990年至今,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演变呈现明显的(de)阶段化特征。
第一阶段是1990年至2000年。伴随改革开放初期经济增长,排放量(páifàngliàng)年均增速低于5%,占全球排放量的(de)比重在15%以内。
第二阶段是2001年(nián)至2010年。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(shìjièmàoyìzǔzhī)(WTO)后工业化加速,排放年均(niánjūn)增速增加至7%以上,2010年总量达112亿吨,全球占比突破25%。
第三阶段是(shì)2011年至今。经济转型与“双碳”政策叠加,多年平均增速降至3%以下。但因总量基数庞大,叠加疫情复苏和能源安全扰动,2023年排放量仍增加(zēngjiā)至159亿吨,占(zhàn)全球(quánqiú)比重升至30%。
虽然中国经济增长和(hé)温室气体排放(páifàng)仍存在强相关性,但减排成效已通过结构性指标显现。据统计,中国单位GDP排放量(páifàngliàng)实现持续下降,2023年(nián)已下降至1990年的1/4。根据2024年底(niándǐ)向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秘书处(mìshūchù)提交的双年透明度报告,2020年中国单位GDP排放量较2005年基准水平下降了(le)48.4%,超额完成了中国对国际社会承诺的“单位GDP二氧化碳(èryǎnghuàtàn)排放比2005年下降40%—45%”的目标[1][2]。2024年该指标相比2023年再降3.4%,创近五年最大年度降幅。
2024年中国风电、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超过(chāoguò)14亿千瓦,提前超额完成了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。虽然(suīrán)受疫后经济复苏拉动及能源安全策略调整影响,碳排放增速(zēngsù)出现短期波动,但年均增速已进入达峰(dáfēng)平台区间,整体已进入增速放缓的达峰攻坚期。
2.能源消费结构转型趋势:煤炭消费持续下降,清洁(qīngjié)能源跨越式(kuàyuèshì)发展
2005—2024年,中国能源(néngyuán)消费总量从26亿吨标准煤增至59.6亿吨标准煤,总量增长129%。伴随能源革命深化,消费结构持续优化,煤炭消费占比从72.4%持续下降(xiàjiàng)至53.2%,降幅(jiàngfú)达19.2个(gè)百分点,但(dàn)受能源需求总量攀升影响,煤炭消费绝对量仍从18.8亿吨增至31.7亿吨标准煤。得益于清洁能源的跨越式发展,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则从7.4%提升至17.9%。能效提升方面(fāngmiàn),单位GDP能耗(nénghào)较2005年累计下降了26.4%,但“十四五(shísìwǔ)”以来年均降幅收窄至2%以内,较“十一五(shíyīwǔ)”期间(qījiān)年均4.5%的降速呈现边际递减效应,反映出传统工业节能潜力趋近饱和、能源消费锁定效应逐步显现的结构性挑战。
近十年来,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一直保持(bǎochí)着接近15%的(de)年均高速增长,其中(qízhōng)风电、光伏(guāngfú)连续(liánxù)15年全球增量第一。2023年,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5.16亿千瓦,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51.9%,历史性地超过火电装机容量,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超过50%。
中国通过大力(dàlì)实施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有序(yǒuxù)淘汰煤电落后产能,煤电转型升级效果明显。据统计,2023年,中国火力发电厂(huǒlìfādiànchǎng)每千瓦时(kWh)发电的煤炭消耗量为(wèi)280克,较2013年下降了7.4%[3]。
中国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力(diànlì)市场体系,扩大可再生能源跨省区(shěngqū)配置及绿证核发和交易范围。2024年实现(shíxiàn)绿证核发数量倍数级增长,全国核发绿证47.34亿个,同比增长28.36倍[4]。
中国碳中(tànzhōng)和目标(mùbiāo)的实现进程,本质上是一场兼具规模性与创新性的能源体系重构(zhònggòu)革命。一方面,这(zhè)一目标的实现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发电(fādiàn)规模,这将(jiāng)激活超160万亿元规模的投资(tóuzī)动能(2024—2060年),并催生技术继续突破,使光伏组件、储能系统成本持续降低,实现可再生能源经济性跨越式突破。另一方面,要将化石能源与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从当前的8:2倒置为(wèi)2060年的2:8,迫切需要在技术攻坚、煤电退出补偿机制完善、电力市场改革深化等方面继续深入,从而快速高效实现能源转型。
3.“双碳”目标下新能源产业的跃迁(yuèqiān):风光(fēngguāng)发电规模呈现指数级增长
新能源产业起步阶段主要承担偏远地区电力保供等辅助功能。经过二十余年的政策引导与市场培育,中国已构建起全球最完整的光伏、储能及风电装备制造体系,形成万亿级(jí)市场规模(guīmó),新能源产业已成为(chéngwéi)能源结构转型的核心力量,更成为“双碳”目标(mùbiāo)的有力支撑。
凭借完备(wánbèi)的(de)产业链及供应链体系、全球领先的技术实力,2024年(nián)部分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风光(fēngguāng)平均度电成本已经降至0.3元以下,成本优势驱动风光装机持续爆发。2024年,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3.73亿千瓦(同比增长(zēngzhǎng)23%),占电力新增装机的86%,风光装机占比超过总装机容量的42%。风光发电量(fādiànliàng)由2011年占总发电量的1.55%提升至2024年的18.2%。
在“双碳”战略的持续催化下,中国新能源产业(chǎnyè)进入超预期增长阶段。截至2024年,全国新能源产业链企业数量(shùliàng)突破8万家,覆盖硅料提纯、组件封装、储能集成等高附加值环节。其中,中小型企业占比超75%,形成“龙头(lóngtóu)引领、集群共生”的产业生态;上市企业数量近(jìn)3000家,市值占A股总市值的比重提升至12.5%。新能源技术对中国经济的贡献率已接近10%,成为现代化产业体系(tǐxì)的新支柱,支撑(zhīchēng)经济社会高质量(gāozhìliàng)发展。
中国新能源产业的规模化发展正在深度赋能“双碳”目标的实现。2021年(nián)至2022年,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(èryǎnghuàtàn)排放因子从556.8克/千瓦时降至536.6克/千瓦时,核心驱动力源于风电(fēngdiàn)、光伏发电量占比(bǐ)提升,电力结构优化。
虽然目前新能源(xīnnéngyuán)产业面临贸易壁垒、供需错配以及技术瓶颈等系统性挑战,但短期市场波动难掩长期需求刚性。当前全球能源活动碳排放占比仍高达73%,中国(zhōngguó)新能源发电量占比仍不足20%。国际(guójì)能源署预测,从2024年至2030年,中国的可(kě)再生能源(zàishēngnéngyuán)装机容量预计将增长3.2太瓦[5]。挑战总是与机遇并存,高质量和差异化或许是突围(tūwéi)关键。
二、碳市场(shìchǎng)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政策工具
近年来,工业领域减碳(tàn)行动持续深化(shēnhuà),呈现出(chéngxiànchū)从局部优化向系统变革、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引领的转型态势。一方面,钢铁、水泥(shuǐní)、电解铝等(děng)高耗能行业通过工艺革新和设备升级实现能效提升(tíshēng),如采用氢能炼钢、碳捕集技术等突破性解决方案;另一方面,以零碳工厂为代表的创新模式正在重塑制造业(zhìzàoyè)的可持续发展范式,例如采用100%可再生能源电力,部署数字化碳管理平台实时追踪碳排放等。这一系列工业减碳实践的成功推进,离不开碳市场这一关键政策工具的支撑(zhīchēng)与引导。
随着全国碳市场扩容至钢铁、水泥、电解铝等重点行业,碳价机制正在为工业(gōngyè)企业创造更明确的经济激励。这种市场化(shìchǎnghuà)机制正在改变传统环保治理模式,使零碳工厂等创新实践从政策(zhèngcè)驱动转向经济驱动。随着碳市场覆盖行业持续扩大、交易(jiāoyì)品种日益丰富,这一政策工具必将释放(shìfàng)更大减排潜力,加速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。
1.国际碳市场:发达和新兴经济体都在(zài)推进碳市场建设
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(qìhòubiànhuà)的背景下,碳排放权交易体系(ETS)正成为各国普遍采用的关键(guānjiàn)政策工具之一。
统计数据显示[6],截至2025年1月,全球(quánqiú)范围内(nèi)已有38个(gè)碳(tàn)排放权交易体系正在实际(shíjì)运行(yùnxíng),有11个碳市场正在建设中,预计将在未来几年内投入运行。从覆盖范围来看,这些已运行的碳市场体系覆盖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超过10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(dāngliàng),占全球排放总量的比重约为19%,其所在司法管辖区的经济总量合计占全球GDP的58%,全球近三分之一的人口生活在实施碳定价机制的地区。
碳市场已成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(qìhòubiànhuà)的(de)重要政策工具。虽然碳排放权交易(jiāoyì)体系最初主要在(zài)发达国家推行,但新兴经济体正成为新一轮体系建设和实施的主要推动力量。从发展趋势来看,全球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不仅在数量上(shàng)持续扩张,在制度设计上也呈现(chéngxiàn)多元化发展特征。部分发展中国家政府正在突破传统的总量控制与交易模式,探索采用基于排放强度的交易机制;另有一些国家采取混合型路径,通过将排放权交易与碳税、碳信用机制等定价(dìngjià)工具有机结合,构建更为(gèngwéi)灵活的减排政策体系。
发达经济体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(tǐxì)建设正持续推进。欧盟已完成对其碳市场的全面(quánmiàn)改革,并计划自2027年(nián)起针对建筑、道路运输等新增领域(lǐngyù)设立独立交易体系,届时其覆盖(fùgài)排放量占比或将翻倍。加拿大已公布国家层面总量控制(kòngzhì)与交易(cap-and-trade)制度草案(cǎoàn),重点管控上游石油、天然气及(jí)液化天然气生产环节的排放。美国各州层面,俄勒冈州在2023年法案失效后重新恢复碳市场运行;科罗拉多州于2024年启动新体系,初期覆盖本州(běnzhōu)大型制造业企业,并拟于2028年扩大行业范围;纽约州正在制订全经济领域碳市场的实施细则;马里兰州则考虑建立(jiànlì)覆盖全州经济部门的碳交易机制。
许多(xǔduō)新兴经济体(jīngjìtǐ)的碳排放权交易(jiāoyì)体系建设(jiànshè)正在加速推进。印度已出台法规,针对能源密集型行业(hángyè)建立基于(yú)强度的“基准—信用(xìnyòng)”体系,并(bìng)同步配套碳信用机制。印度尼西亚针对电力行业已于两年前(qián)建立了基于强度的碳市场,并计划于2025年实施创新的“总量—税收—交易”混合型机制。土耳其和越南正在制定相关法规,准备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。此外,马来西亚、菲律宾和泰国等国也正考虑将碳排放权交易作为其气候政策(zhèngcè)工具。在拉美地区,巴西于2024年12月已批准一项法案,拟规范(guīfàn)对该国碳信用市场的监管,创建巴西温室气体排放交易系统;智利正着力制定行业排放限值标准,并筹备能源行业碳排放权交易试点;哥伦比亚就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法规启动公众咨询程序,标志着该体系进入(jìnrù)分阶段实施前的关键准备期;墨西哥则正将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项目向全面实施阶段推进。
2.中国碳市场: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(páifàngliàng)规模最大的碳市场
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,自提出“双碳”目标以来,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(shìchǎng),于2021年7月正式启动运行(yùnxíng),旨在有效控制和逐步(zhúbù)减少二氧化碳排放,加速推进绿色转型。碳市场通过碳交易机制,为企业(qǐyè)减排提供经济激励,同时促进清洁能源和低碳技术的创新与应用(yìngyòng)。
全国碳市场(shìchǎng)的建设参照了北京(běijīng)、上海、广东、深圳、湖北、天津、重庆、福建等八个试点区域碳市场的成功经验。目前,这些区域试点市场仍(réng)与全国碳市场并行运行,继续给未被纳入全国碳交易体系的其他行业企业提供(tígōng)交易平台。
2024年1月,国务院颁布了《碳(tàn)排放权(quán)交易管理暂行条例》,为全国碳市场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。生态环境部同步推出碳抵消机制,国家温室(wēnshì)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(jiāoyìshìchǎng)(CCER)正式启动运行。经过六年停摆期的制度革新,重启并改革升级后的CCER市场为全国碳市场提供了重要的抵消机制支持(zhīchí)。
全国(quánguó)(quánguó)碳市场(shìchǎng)年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1亿吨,占全国二氧化碳排放的40%以上,是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。2024年,全国共有2430家发电企业被纳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录。
从数量(shùliàng)分布(fēnbù)来看,全国控排企业数量前三的地区分别是山东省、江苏省和内蒙古自治区,数量分别为302家、211家和189家,这三个(sāngè)地区控排企业数量合计占比将近全国的30%。控排企业数量最少(zuìshǎo)的地区是海南省,仅有11家。
从地域分布(fēnbù)(fēnbù)来看,2024年被纳入(nàrù)全国碳市场的(de)发电企业主要集中在两类地区:一是(yīshì)经济发达、能源需求旺盛的东部沿海省份,如(rú)山东、江苏、浙江、广东等,这些地区工业发展水平较高,电力消耗量较大,发电企业数量较多;二是煤炭资源富集的中西部地区,如内蒙古(nèiménggǔ)、陕西、河南、山西等,这些地区依托资源优势,火电装机容量较大,是重要的能源输出基地。未来随着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的进一步扩大,参与企业的分布可能将显现新的变化。
自开市以来(yǐlái),全国碳市场配额清缴完成率持续(chíxù)提升,2021、2022、2023年度配额清缴完成率分别为99.61%、99.88%、99.98%,在国际(guójì)主要碳市场中位于前列。
然而,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(CEA)价格在全球仍处于较低水平。据国际碳行动伙伴组织(ICAP)统计,2024年(nián)全球超过一半的(de)国家(guójiā)(guójiā)/区域碳市场平均(píngjūn)碳价位于10—70美元/吨之间,约六分之一的国家/区域碳市场平均碳价低于10美元/吨,而CEA的均价在13美元/吨左右,在国际上依然较低。
三、中国碳市场运行(yùnxíng)情况
1.全国碳市场:碳价“冲高回落(huíluò)再企稳”
2024年(nián),全国碳市场交易持续活跃,CEA价格呈现“冲高回落(huíluò)再企稳”的(de)走势。CEA收盘价(shōupánjià)于2024年第二季度首次突破百元关口后,又逐渐回落至90元/吨(dūn)的水平,年末稳定在97—106元/吨之间。2024年CEA成交均价为(wèi)96.02元/吨,较2021年成交均价42.85元/吨上涨了一倍多。从成交量来看,交易显著集中于下半年,四季度(sìjìdù)成交量占全年的79%。2024年12月单月成交7536.55万吨,创年度峰值。
具体(jùtǐ)来看,2024年CEA总成交量(chéngjiāoliàng)1.89亿吨,总成交额181.14亿元。其中,挂牌协议(xiéyì)(xiéyì)交易成交量3702.74万吨,成交额36.31亿元;大宗协议交易成交量1.52亿吨,成交额144.82亿元。期间,最高价106.02元/吨,最低价69.67元/吨,收盘价较2023年最后一个交易日(rì)上涨了22.75%。截至(jiézhì)2024年12月31日,CEA累计(lěijì)成交量6.30亿吨,累计成交额430.33亿元。
2.地方碳市场:碳价大多(dàduō)低于全国碳市场
2024年,地方碳市场中,北京碳市场碳价(tànjià)(tànjià)最高,同时碳价波动幅度也最大(zuìdà),最高成交(chéngjiāo)均价达到138.00元/吨(dūn)。上海、重庆碳市场碳价相对较稳,分别在67—78元/吨和37—51元/吨之间波动。福建碳市场碳价在所有试点中最低,2024年最低为14.96元/吨,最高为37.94元/吨。
从成交量来看,湖北、福建、天津(tiānjīn)碳市场是(shì)2024年配额成交量排在前(qián)三的碳市场。从成交额来看,前三名(qiánsānmíng)是湖北、上海(shànghǎi)、北京碳市场。北京碳市场在所有试点中成交量最少,但成交额却名列前茅,主要是由于北京碳市场的价格优势。从交易活跃度来看,广东、湖北、福建碳市场交易相对活跃,年交易日均超过200天。
整体而言,2024年,除北京试点(shìdiǎn)外,全国其他七个试点碳(tàn)市场(shìchǎng)(shìchǎng)的(de)(de)碳排放配额成交均价均明显低于全国碳市场碳价水平。这一(zhèyī)现象反映出各试点市场在交易机制、配额分配方式等方面(fāngmiàn)的差异性。未来随着全国碳市场的持续扩容和覆盖范围的逐步扩大,目前参与地方试点碳市场的重点排放企业将被分批纳入全国统一(tǒngyī)的碳市场交易体系。在这一过程中,地方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的碳价水平或将逐步趋同。这一价格趋同过程可能呈现渐进式特征,初期或存在一定价差,但随着市场成熟度的提升和交易规则的统一,最终将形成全国统一的碳定价体系。
四(sì)、中国碳市场建设进程
1.全国(quánguó)碳市场:优化配额分配,扎实扩容基础
(1)市场制度体系持续完善(wánshàn)
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(zìyuàn)减排交易市场(shìchǎng)(shìchǎng)。2024年1月22日,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。交易产品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(CCER)。CCER旨在通过市场机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,允许企业通过购买减排量来抵消自身碳(tàn)排放,促进可再生能源(zàishēngnéngyuán)、林业碳汇等项目发展。当日(dāngrì),CCER总成交量37.53万吨(wàndūn),总成交额2383.53万元。通过建设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,有利于推动形成强制碳市场和自愿碳市场互补衔接、互联互通的全国碳市场体系,助力实现“双碳(shuāngtàn)”目标。
颁布碳(tàn)排放(páifàng)权交易(jiāoyì)(jiāoyì)管理(guǎnlǐ)相关条例。2024年1月25日,国务院总理李强(lǐqiáng)签署第775号国务院令,公布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》,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(shīxíng)。此前,中国缺乏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规,全国碳市场仅依靠部门规章和文件运行,立法层级低、权威性不足,难以有效规范交易、保障数据质量及惩处(chéngchǔ)违法行为。该条例的发布明确了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体制,构建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基本制度框架,并防范和惩处了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。
优化(yōuhuà)(yōuhuà)(yōuhuà)配额(pèié)分配机制。2024年10月16日,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做好2023、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(tōngzhī)》,并编制了《2023、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》。该方案延续了前两个履约周期的总体框架(kuāngjià),做出了将基于“供电量”核定配额调整为(wèi)基于“发电量”、进一步简化和优化各类修正系数、引入配额结转政策、优化履约时间安排等优化调整。
完善(wánshàn)碳排放统计核算(hésuàn)体系。2024年10月24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发布《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》,着力破解构建(gòujiàn)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面临的(de)短板制约,提升各层级、各领域、各行业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水平,从而加快夯实碳排放双控基础制度(zhìdù),构建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。
(2)行业覆盖范围进一步(jìnyíbù)扩大
三大重点排放行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出炉。2024年(nián)9月(yuè)9日,生态环境(shēngtàihuánjìng)部(bù)发布《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(fùgài)水泥、钢铁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,提出了(le)启动实施(2024—2026年)和深化完善(2027年—)两个阶段,明确了纳入水泥、钢铁、电解铝行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,并清晰定义了履约期、排放范围、免费配额的分配逻辑以及分配方法学等。
发布水泥、铝冶炼行业技术规范。2024年9月14日,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《企业(qǐyè)温室气体排放(páifàng)核算与报告指南(zhǐnán)水泥行业》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水泥行业》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铝冶炼行业》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铝冶炼行业》等4项全国碳(tàn)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。指南的发布是(shì)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要求的具体举措,也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大(kuòdà)行业覆盖范围奠定了(le)数据管理制度基础。
发布钢铁行业技术规范征求意见(zhēngqiúyìjiàn)稿(gǎo)。2024年12月5日,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(páifàng)核算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》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(héchá)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》意见的通知,进一步规范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,巩固和提升数据(shùjù)质量,正式文件于2025年1月24日发布。
(3)市场化定价机制(jīzhì)成效显现
碳(tàn)价突破(tūpò)百元(yuán)大关。2024年4月24日,全国(quánguó)碳市场(shìchǎng)碳价首次突破100元/吨(dūn)。综合价格行情为(wèi):开盘价99.52元/吨,最高价101.51元/吨,最低价98.67元/吨,收盘价100.59元/吨。碳价水平提升将产生多重积极效应。从企业层面来看,更具经济激励作用的碳定价将有效驱动企业加大减排投入,能激发低碳技术创新突破,从而系统性提升企业减排绩效,助力行业实现绿色(lǜsè)低碳高质量发展。从市场运行情况来看,碳价上行将显著提升市场吸引力,增强各类(gèlèi)主体参与(cānyù)交易的积极性,进而改善市场流动性并提升交易活跃度,形成良性循环。从国际视野来看,碳价上涨将增强中国碳市场的国际影响力(yǐngxiǎnglì),为构建与国际碳市场的衔接机制创造有利条件。
2.地方碳(tàn)市场:更新管理办法,丰富业务种类
(1)交易管理(guǎnlǐ)办法陆续更新
湖北省修订碳排放(páifàng)权(quán)交易管理(guǎnlǐ)办法。2024年1月12日,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《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》,该办法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。此次修订主要是由于2014年颁布的《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》部分(bùfèn)规定与国家管理办法存在出入(chūrù),并且随着发电行业纳入全国统一交易体系后,湖北碳市场交易规模持续缩减(suōjiǎn),市场活力明显下降(xiàjiàng)。为增强市场竞争力,扩大参与主体范围,提高交易活跃度,湖北省对碳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调整。
北京市革新碳(tàn)排放权(quán)交易管理办法(bànfǎ)(bànfǎ)。2024年3月(yuè)12日,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《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》,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。同时,废止了2014年发布的《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2024年出台的管理办法强调了严格的碳排放管理,实施总量和强度双控,在名单管理、配额管理、碳排放权交易、报告与核查、配额清缴、监督管理(jiāndūguǎnlǐ)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。
深圳市修正(xiūzhèng)碳排放权管理办法。2024年6月20日,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《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(2024修正)》。此次修正将第四十九条修改为“任何组织(zǔzhī)或者个人认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在(zài)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(xíngwéi)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(xíngzhèngfùyì)或者提起行政诉讼。”
(2)交易业务(yèwù)种类不断丰富
上海碳(tàn)市场(shìchǎng)(shìchǎng)推出碳回购业务。2024年1月26日,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正式(zhèngshì)推出上海碳市场回购交易业务。碳回购业务是指交易的一方(初始卖(mài)出方)在将持有的产品卖给另一方(初始买入方)的同时,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再由(yóu)初始卖出方以约定价格从初始买入方购回该笔产品的交易行为。碳回购业务在盘活碳资产、提高碳市场流动性的同时,还能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,对(duì)融合碳市场与金融市场起到重要作用。
广东省规范碳(tàn)排放权抵质押融资流程。2024年(nián)4月15日,由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(jiāoyìzhōngxīn)牵头编制的《碳配额抵质押融资实施指南》经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,于2024年7月11日正式实施。指南规范了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的总体要求(yāoqiú)和实施流程,完善碳金融产品(chǎnpǐn)相关标准,推动碳金融市场建设。
(3)扩容方案(fāngàn)持续推进
广东碳市场交易(jiāoyì)纳入(nàrù)8个行业。2024年1月11日,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《广东省2023年度(niándù)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》。2023年度纳入碳排放管理(guǎnlǐ)和交易范围的企业包括水泥、钢铁、石化、造纸(zàozhǐ)、民航、陶瓷(建筑、卫生)、交通(港口)和数据中心等八个行业的企业。相比2022年度的分配方案,2023年度分配方案新增了陶瓷(建筑、卫生)、交通(港口)和数据中心三大行业,控排企业数量也(yě)从原先的200家拓展到(dào)了391家。
湖北碳(tàn)市场交易纳入17个行业(hángyè)。2024年11月11日,湖北省(húběishěng)生态环境厅发布《湖北省2023年度(niándù)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》。湖北省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(de)企业数量从2022年度的343家增加至2023年度的449家企业,行业覆盖范围也从2022年的16个行业扩充(kuòchōng)为2023年度的17个行业,涉及钢铁、水泥、化工等。
五、控排(kòngpái)企业参与碳市场案例
碳交易正从政策约束转变为企业的主动战略选择。许多高排放(páifàng)行业企业通过前瞻性(qiánzhānxìng)布局碳资产管理,探索(tànsuǒ)出了一条“减排—交易—收益”的良性循环路径。
在碳价突破百元、行业覆盖范围扩大的背景下(xià),企业(qǐyè)参与碳市场不仅能降低履约成本,更能将减排转化为竞争优势。河钢集团和华新水泥(huáxīnshuǐní)两家企业就为已纳入或即将纳入的控排企业提供了可复制(fùzhì)的转型样本。
1.河钢集团(jítuán)有限公司:先行先试,模拟全国碳市场交易
钢铁行业是典型的(de)高耗能(gāohàonéng)、高排放行业,产生的碳排放量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15%。随着中国“双碳”目标的持续推进,钢铁行业的减排压力日益加大。2025年3月,生态环境部(bù)发布正式文件,将钢铁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。2025年作为钢铁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首个履约年,行业企业面临着碳排放数据核算(hésuàn)、配额分配(fēnpèi)、交易策略制定等(děng)一系列挑战。
作为(zuòwéi)钢铁巨头之一的河钢集团有限公司(下称“河钢”)早早就开始布局进军全国碳交易(jiāoyì)(jiāoyì)市场。2017年,河钢成立了河钢集团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,负责开展全国碳市场政策研究与交易机制分析,构建覆盖全集团的标准化碳管理体系,统筹下属(xiàshǔ)控排企业的碳排放数据(shùjù)核查、配额交易、履约清缴以及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(liàng)(CCER)等碳资产开发业务。
2023年7月,首届全国碳市场(shìchǎng)模拟交易大赛启动。大赛面向企业(qǐyè)和(hé)机构,采用仿真模拟交易形式,由参赛主体扮演模拟碳市场的控排企业、非履约主体等不同(bùtóng)市场角色。河钢集团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积极参与其中,斩获“突出交易表现单位”奖项。
2024年(nián)4月,河钢印发实施《河钢集团模拟全国碳市场交易(jiāoyì)工作方案》,在行业内率先开展全国碳市场模拟交易。方案明确(míngquè)基于2023年真实碳排放(páifàng)数据(jù),实施全流程全要素模拟全国碳市场的交易环节,为参与单位分配免费配额,并与自愿减排市场相结合。据相关消息,模拟碳交易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,逐步(zhúbù)(zhúbù)扩大覆盖工序及流程范围,第一履约周期主要以熟悉流程、完善系统为主,覆盖长流程的烧结、炼铁工序,后续逐步覆盖全流程工序,并逐步纳入全废钢(fèigāng)短流程及氢冶金流程。
在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(CBAM)出台(chūtái)的背景下,河钢制定了《低碳排放(páifàng)产品(chǎnpǐn)发展规划(2023—2026)》,明确到2026年实现产品平均碳排放强度较2021年下降52%的减排目标。此外,河钢还在集团(jítuán)层面构建了统一的碳排放管理(guǎnlǐ)体系和数字化平台,将碳排放管理范围从钢铁子公司拓展(tuòzhǎn)至集团外部的第三方焦化生产企业。
2024年(nián)4月,河钢发布WisCarbon碳中和数字化平台2.0版本,聚焦碳数据监测与存证、碳核算报告与核查、碳足迹认证与披露、碳资产开发与评价、碳信用抵消与管理,重点打造(dǎzào)碳管理、碳足迹、碳监测、碳资产、碳普惠、碳关税(guānshuì)服务等(děng)功能平台。
“双碳”目标下,钢铁行业面临碳排放约束趋严、碳配额(pèié)成本加重等挑战。碳交易机制正推动企业从被动减排(jiǎnpái)转向主动经营碳资产,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。对于河钢来说(láishuō),提升碳配额管理能力,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,通过(tōngguò)技术改造创造配额盈余并(bìng)获取收益是一种好的方式。此外,从企业披露的信息来看,河钢正积极争取绿色金融(jīnróng)支持,采取如发行碳中和债券等措施积极应对。
2.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:盘活碳资产,规划(guīhuà)碳减排
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华新水泥”)是(shì)多个地方(dìfāng)碳市场的“老客户”。自2014年以来,华新水泥已在湖北、广东、重庆(chóngqìng)三大试点(shìdiǎn)碳市场深耕十余年。截至2024年底(niándǐ),华新水泥旗下位于湖北的14家工厂、位于重庆的4家工厂以及位于广东的1家工厂均已按时按量完成履约任务。
华新水泥始创于1907年,是一家(yījiā)建筑材料公司,业务涉及(jí)水泥、混凝土、骨料、环保、装备制造及工程、新型建筑材料等全产业链。自2000年起,华新水泥从一家地方性水泥企业(qǐyè)逐步发展壮大,如今已成为业务遍及全球的国际化企业,在国内17个省市(shěngshì)及海外16个国家设立了300余家(yújiā)分/子公司。
碳资产管理是华新水泥的重点工作之一,公司已将碳资产管理纳入企业(qǐyè)整体发展战略。早在(zài)2017年,华新水泥就与(yǔ)壳牌签署碳交易协议,交易远期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(CCER)。
2024年1月,华新(huáxīn)水泥(shuǐní)成立碳监测碳计量(jìliàng)试点工作组,实现了华新黄石公司二氧化碳在线(zàixiàn)监测数据采集分析,搭建了湖北省水泥行业首个碳计量在线监测平台,并发布了地方计量规范——《水泥企业能源计量数据转换为碳排放数据技术规范》。
2024年4月,华新水泥成功在湖北碳市场完成交易(jiāoyì)金额为1亿元(yìyuán)的碳资产回购交易,盘活了公司存量碳资产,为低碳转型提供了资金支持。据公司官网披露,此次融资所得将重点用于低碳技术革新与智能化生产体系优化,旨在(zhǐzài)充分释放(shìfàng)减碳技术效能,全面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及资源(zīyuán)循环利用能力。
在组织架构方面,华新水泥成立了碳资产管理(guǎnlǐ)(guǎnlǐ)委员会,由主管副总裁担任(dānrèn)主任,财务、生产工艺(shēngchǎngōngyì)、法律事务等相关职能中心协同配合。在制度体系方面,公司制定了《碳资产管理办法》等制度,从而实现碳资产管理的标准化和流程化运作。此外,为(wèi)提升团队专业能力,公司还会每年定期组织碳资产管理培训及经验分享活动。
对于碳减排目标,公司(gōngsī)也有清晰的规划。在华新水泥的《2024年企业环境、社会及管治报告》中显示,到2030年,公司单位营业收入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将比2005年下降70%以上(yǐshàng);每吨水泥二氧化碳直接排放(范围1)强度将降至(jiàngzhì)475千克;每单位立方(lìfāng)混凝土(hùnníngtǔ)的二氧化碳直接排放强度(范围1)将降至124千克。
截至2024年底,公司单位营业收入二氧化碳排放量较基准年已下降了(le)69.38%,基本达成(dáchéng)2030年减排目标。其余两项关键指标——吨水泥二氧化碳排放强度(qiángdù)(583.26千克(qiānkè))和单位立方混凝土二氧化碳排放强度(151.80千克)虽与最终目标值尚有差距,但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年度(niándù)碳减排行动计划和绩效考核机制,将通过量化管理确保减排承诺如期(rúqī)兑现。
随着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日趋完善,在碳排放政策持续收紧和(hé)监管强化(qiánghuà)的背景下,碳价上涨与碳税实施将显著增加企业(qǐyè)运营成本。华新水泥这类企业必须相应加大节能环保投入,比如采购高效节能设备以及加强员工环保培训。同时,日趋严格(yángé)的环保法规也会提升公司面临环境诉讼的风险,可能导致额外的罚款支出,进一步(jìnyíbù)加重财务压力。
为紧跟政策变化,公司开展了(le)碳市场专项研究,深入分析国家(guójiā)及地方碳配额核算方法、交易规则和CCER抵消机制,从而预测碳价波动,以此制定统一的(de)碳交易策略,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专业支持。此外(cǐwài),公司发布的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低碳(dītàn)发展白皮书》系统规划了降碳的实施路径,确保低碳转型有序推进。
六、非控排(fēikòngpái)企业自愿减排路径
1.企业(qǐyè)减排的困难与挑战:从纸面到行动的鸿沟
在全球碳中和(hé)浪潮与中国“双碳”目标双重驱动下,企业低碳转型(zhuǎnxíng)已从战略规划进入实施(shíshī)攻坚期。然而(ránér),从承诺到执行的过程中,产业结构特性、技术革新瓶颈与治理能力短板正在形成多重阻碍,企业减排目标的实现仍面临三重结构性壁垒。
业务增长和绝对排放量减排存在(cúnzài)矛盾。绝对排放量减排是企业(qǐyè)履行气候义务的核心要义。当前中国工业体系仍呈现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的正向关联,即便是积极践行低碳转型(zhuǎnxíng)的企业,也在尚未实现碳达峰(tàndáfēng)阶段更倾向于选择排放强度而非总量控制目标。这种路径依赖导致规模扩张期的企业实际碳排放总量持续攀升,与全球温控(wēnkòng)目标形成结构性冲突。更为紧迫的是,中国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窗口仅有(yǒu)30年,技术(jìshù)转型和能源替代的缓冲期被很大程度(chéngdù)上压缩,需要投入更多资源突破技术瓶颈。
供应链管理和协同存在系统性困难(kùnnán)。对相当一部分制造业企业来说(láishuō),70%以上的排放来自供应链环节,要实现绝对减排需要(xūyào)全产业链的深度协同。但对于现阶段(xiànjiēduàn)的中国企业来说,范围3数据核算与管理本身是一个(yígè)薄弱环节,存在供应商数据采集困难(尤其(yóuqí)是中小企业缺乏(quēfá)核算能力)、数据报送标准不统一、基础信息失真等问题。此外,相当比例企业受制于资金实力、行业话语权和管理半径,难以有效推动全产业链协同减碳。
承诺与执行能力的错配带来失信(shīxìn)风险。部分企业(qǐyè)气候行动存在“漂绿”隐患,表现为依赖低质量碳信用抵消而非实质性减排,从而为企业贴上绿色标签,或(huò)将净(jìng)零承诺异化为市场宣传工具。更(gèng)值得注意的是(shì),在供应链压力或投标需求驱动(qūdòng)下,不少企业未经科学测算便仓促加入科学碳目标倡议(SBTi),然而,并非做出承诺即可一劳永逸,SBTi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减排目标,并每(měi)5—10年更新目标,且需每年公开披露进展,未达标者将被官网公示失信标记。实践中,不乏一些国际企业因目标制定复杂(fùzá)而主动退出。这种脱离实际(tuōlíshíjì)能力的承诺不仅削弱了气候行动的有效性,降低群众对净零承诺的整体信心,更可能引发企业信用危机——从绿色融资(róngzī)受限到商业伙伴信任崩塌,风险传导效应远超环境治理范畴。
2.净零排放目标如何(rúhé)落地
虽然困难重重,但面对净零排放目标的全球共识,各方力量均在努力推动落地执行。政策端国际国内规则框架持续(chíxù)演进,企业端实践探索不断深化,多维路径的协同突破正逐渐(zhújiàn)为碳中(zhōng)和进程注入更(gèng)多确定性。
(1)规则(guīzé)完善推动企业气候行动规范化
为规范非国家实体的气候行动承诺、提升透明度并推动全球气候治理的协同性,联合国(liánhéguó)秘书长授权成立了“非国家实体净零排放(língpáifàng)承诺高级别专家组”(HLEG),这一组织针对企业(qǐyè)等非国家实体的净零排放行动提出了一套标准化、科学(kēxué)化的建议(jiànyì),为企业减排行动提供了科学样板,主要建议如表1所示。
为(wèi)响应国际规则(guīzé)并(bìng)进一步推动国内企业(qǐyè)(qǐyè)气候行动规范化,2025年2月,生态环境部、财政部、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(guānyú)促进企业温室(wēnshì)气体信息自愿披露的意见(yìjiàn)》,首次将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。该意见作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的有益补充,将有效加强公众和监管机构监督,推动企业从被动应对气候挑战转向主动(zhǔdòng)承担气候责任,通过衔接绿色金融工具,将减排数据转化为融资竞争力,激励企业形成“披露—融资—减排”的良性循环。同时,其构建的统一(tǒngyī)技术规范体系(如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、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),将有效解决目前数据不可比难题,并通过与国际标准(例如(lìrú)ISSB、ESRS)互通互认降低跨境合规成本,为应对碳关税等贸易壁垒提供支撑。
(2)更具灵活性的(de)净零目标倡议
为应对企业落实净零目标的现实困境,SBTi于2025年3月发布了第二版净零标准修正草案。新版草案在坚持科学减碳核心原则的基础(jīchǔ)上,显著增强了标准体系的包容(bāoróng)性与(yǔ)实施弹性(tánxìng)。草案通过引入(yǐnrù)差异化分类、强化非排放指标及全周期问责机制等新方案,为全球企业提供了更包容且务实的净零转型框架。此外,草案首次与国际主流监管(jiānguǎn)框架实现硬性对接,承诺(chéngnuò)要求与欧盟《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》(CSRD)、HLEG建议形成强制性对标,确保跨国企业合规成本最小化。同时,草案也存在部分内容定义模糊(如间接缓解(huǎnjiě)措施及其质量(zhìliàng)要求、范围3是否纳入长期目标要求未明确)、企业分类机制可能加剧新兴市场的转移(zhuǎnyí)风险并进一步导致全球减排责任分配不均等潜在问题。当前草案已进入公开征询意见(yìjiàn)阶段,需要(xūyào)利益相关方深度探讨,提供更具可行性的技术路径与制度设计建议。
(3)设立企业自愿减排核心(héxīn)框架
当前(dāngqián),全球企业正加速推进多层次(duōcéngcì)减排实践,通过技术迭代、能源结构转型(zhuǎnxíng)及管理机制创新,企业正将减排行动从内部运营延伸至供应链上下游。
在范围1、2减排领域,企业需着力推动能源消费结构的系统(xìtǒng)改造与生产(shēngchǎn)效率的提升。一方面,通过(tōngguò)分布式光伏、生物质(shēngwùzhì)燃料(ránliào)等清洁能源替代方案,持续降低对化石能源的依赖(yīlài)强度;另一方面,依托工艺革新、设备升级以及余热回收等硬技术突破,叠加日常节能管理制度与数字化能碳监测系统的软性管控,形成“技术降耗+管理提效”的双重减排路径,共同推进运营端减排。
对于范围3,其减排的(de)本质是企业碳(tàn)管理责任的纵向拓展。在产品设计阶段,企业应聚焦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,推行轻量化设计、可回收材料替代及使用场景能效优化,系统性降低产品碳足迹(zújì)。对于供应链,通过(tōngguò)建立绿色供应商准入标准、设定产品碳足迹核算门槛、优先采购再生材料等手段,将减排要求向原材料生产端传导,倒逼供应商采用(cǎiyòng)低碳工艺或循环资源。交通排放则需通过引导员工(yuángōng)选择低碳的通勤和差旅方式,对物流运输进行新能源(xīnnéngyuán)运输工具替代、多式(duōshì)联运与智能路径规划等转变,实现运输环节排放强度管控。
专栏1 沃太能源:降碳从(cóng)家庭储能做起
在全球能源结构转型过程(guòchéng)中(zhōng),发展以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体系已成为必然趋势。虽然风电、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具有显著优势,但因其(qí)固有的波动性、间歇性和不可预测性等特性,使得储能系统成为构建稳定、绿色、安全电力供应(diànlìgōngyìng)体系的关键支撑。
成立于2012年的沃太能源(néngyuán)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沃太能源”)已在储能行业专注(zhuānzhù)深耕了(le)十余年,从(cóng)海外家庭储能开始做起,现已成为覆盖全功率(gōnglǜ)段储能产品的系统提供商。沃太能源董事长、创始人袁宏亮表示:“通过提供高效、安全的储能产品,沃太能源帮助家庭、企业乃至电网实现了绿色电力的稳定供应。”
在袁宏亮看来,当前许多企业对新能源应用及储能系统在能源消纳中的(de)作用认知不足,若各方增强零碳意识(yìshí)并加大投资(tóuzī)力度,将显著提升从企业到区域的能源安全水平。
企业需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价值,零碳工厂建设是实现这一目标的(de)重要路径。“推进ESG或是零碳工厂前期投入(tóurù)相对较大,但符合全球发展趋势,国内外(guónèiwài)越来越重视产品的绿色属性。实现零碳转型将显著提升(tíshēng)产品国际竞争力,特别是在出口和认证方面(fāngmiàn)形成差异化优势。”袁宏亮谈道。
当前,国内零碳(língtàn)(língtàn)工厂的建设仍处于早期阶段,相关标准体系和具体实施细则尚不完善。TÜV南德意志大中华集团(下称“TÜV南德”)智慧能源副总裁许海亮指出建设零碳工厂要(yào)从五个方面入手:第一,要建立企业(qǐyè)碳管理体系,完善碳核算方法及数字化平台建设;第二,推动传统能源向绿色能源替代转型;第三(dìsān),提升(tíshēng)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及循环利用率;第四,促进生产工艺及产品低碳化改造;第五,协助开发碳汇(tànhuì)项目,建立碳排放抵消储备机制。
专栏2 一道新能:光伏(guāngfú)是蓝海市场
中国提出“双碳”目标之后,光伏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。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(néngyuán)研究所的预测,到2050年光伏将成为中国第一大(dà)电源,光伏总装机(zǒngzhuāngjī)规模将超过50亿千瓦,占全国总装机的59%。
光伏产业在助力实现“双碳”目标的(de)过程中大有可为,通过提升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来降低碳排放,最终(zuìzhōng)实现碳中和是必然的趋势,包括储能系统、光伏组件、光伏智慧应用等在内(zàinèi)的光伏生态系统在未来(wèilái)将是蓝海市场。
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一道新能”)将低碳理念深度融入企业运营和产品制造,在践行(jiànxíng)绿色发展方面做了(le)很多工作。
一道新能首席技术官宋登元介绍道:“第一,我们所有工厂的屋顶都安装了高效的光伏组件,绿色(lǜsè)能源(néngyuán)占比超过了20%。同时,通过能源智能管理系统提升了能源的利用率。第二,在产品(chǎnpǐn)(chǎnpǐn)设计环节引入了生态设计的理念。通过绿色产品的设计推广、可(kě)循环材料的利用降低产品的碳排放,在绿色生产管理、物流、包装(bāozhuāng)回收等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实现低碳可持续发展。第三,通过技术创新提升电池和组件的效率,使每千瓦(qiānwǎ)光伏组件的产品在制备过程(guòchéng)中降低30%左右的碳排放。”
随着国际碳(tàn)壁垒日益严格,光伏企业面临新的挑战。欧盟即将出台(chūtái)的Eco-Design法规(fǎguī)将覆盖光伏行业,要求企业全面核算产品碳足迹。
对此,一道新能(xīnnéng)的做法是在生产端优化制造工艺(gōngyì)以减少碳排放;在技术端通过减薄硅片厚度降低材料能耗,同时不断提升光伏电池和组件的转换效率。此外,公司还建立了覆盖原材料、生产工艺(shēngchǎngōngyì)、组件生产和运输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体系,系统性降低整体(zhěngtǐ)碳排放。
专栏3 远景(yuǎnjǐng)科技:真正落地零碳产业园
在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,整齐排列的光伏板与远处转动的风力(fēnglì)发电机交相辉映,共同为(wèi)园区输送着清洁能源。这是远景科技集团(下称“远景科技”)在2022年4月携手内蒙古鄂尔多斯打造的全球(quánqiú)首个零碳产业园——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,这样的模式(móshì)成为了工业体系绿色转型(zhuǎnxíng)的创新路径之一。
据远景科技首席(shǒuxí)可持续发展官孙捷介绍,鄂尔多斯零碳产业(chǎnyè)园的(de)核心优势在于其三大创新体系。首先是新型能源系统,通过整合风力发电、太阳能发电以及新型储能技术,为园区供应绿色电力。其次,在零碳产业背后,有一个看不见的零碳数字操作系统。园区每天(měitiān)都在用绿色电力,需要微网控制(kòngzhì)协同来控制可再生能源和储能。在园区里面生产的产品,每天都在产生能耗和碳排放,需要数字化系统进行跟踪计算(jìsuàn),包括未来的核查和认证。最后(zuìhòu)一个体系就是基于零碳能源的供给打造(dǎzào)的“新工业集群”。
零碳产业园不仅是应对国际碳壁垒的有效途径,还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了多重(duōzhòng)价值。对于政府,园区(yuánqū)能够集中降低区域碳排放,实现高效碳管理;对于企业,入驻园区可快速(kuàisù)解决间接排放问题,并通过产业协同降低能源转型成本(chéngběn)。
远景科技通过零碳产业园构建了绿色新(xīn)工业集群的典范(diǎnfàn)。孙捷表示:“我们(wǒmen)打造的首个零碳产业园围绕着远景动力电池的生产,系统构建了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。在(zài)上游,集聚了原材料供应商、精密制造企业和设备制造商;在下游,吸引(xīyǐn)了包括电动重卡制造商在内的终端应用企业。这样的模式非常好地诠释(quánshì)了为什么是‘零碳产业园’构建了新工业的集群。”
专栏4 阳光(yángguāng)电源:让人人享受清洁电力
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阳光电源”)成立于1997年,成立之初(zhīchū)就专注于新能源发电行业。在(zài)发展过程中,阳光电源一直秉持“让人人享受清洁电力(diànlì)”的使命,先后(xiānhòu)进入了光伏、风电、储能、电动车及充电、氢能五大赛道。
“通过持续(chíxù)的技术创新,我们为客户提供领先的产品、解决方案(jiějuéfāngàn)和服务,助力其实现绿色低碳转型。”阳光电源高级副总裁赵为介绍道。
在减碳(tàn)领域,阳光电源提前布局,成立(chénglì)了全资(quánzī)子公司(zigōngsī)——阳光慧碳科技有限公司(下称“阳光慧碳”),并于(bìngyú)2022年推出了自主研发的能碳管理平台iCarbon。阳光慧碳总经理周文闻表示,该平台通过数字化手段为客户(kèhù)提供碳核算和碳减排方案,其科学严谨的计算方式与(yǔ)国际标准接轨。iCarbon平台已服务于全球范围内的集团企业、工厂、园区、医院等客户,帮助其实现碳管理的轻量化与高效化。
第三方机构的(de)参与能够助力企业实现零碳(tàn)目标。针对第三方机构的可行性实践,TÜV南德智慧能源副总裁许海亮结合经验阐述道:“第一,帮助企业建立人才体系。第二,帮助企业应对国际市场(shìchǎng)的强制性认证(rènzhèng)与法规合规要求。第三,帮助企业建立碳管理体系或碳管理机制(guǎnlǐjīzhì)。第四,通过持续的标准升级推动行业与企业实现螺旋式上升发展。第五,通过第三方机构来提升企业低碳(dītàn)实践的可信度与影响力。”
七、中国碳市场面临的(de)问题
1.制度(zhìdù)体系建设有待强化
碳市场政策的(de)连续性与稳定性仍需进一步强化(qiánghuà),以确保市场参与者形成长期、稳定的政策预期(yùqī),从而推动行业明确发展方向,增强市场信心。特别是在(zài)政策执行层面,需要保持制度框架的连贯性,避免频繁调整导致市场预期波动,影响企业的长期减排规划和投资决策。
此外,碳市场(shìchǎng)的(de)健康运行离不开完善的配套政策体系。目前,碳排放核算与会计处理规则、司法纠纷处置机制等关键配套政策仍有待细化和落地。同时,相关指导文件和标准化(biāozhǔnhuà)操作流程(liúchéng)也(yě)需进一步明确,以提升市场运行的透明度和规范性。只有建立健全配套政策体系,才能更好地支持碳市场的合规管理,降低(jiàngdī)企业参与交易的不确定性,充分(chōngfèn)激发市场活力,提升企业减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最终推动碳市场的高质量发展。
2.交易产品有待丰富(fēngfù)
当前,中国碳市场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仍显不足,基于碳配额(pèié)的金融工具开发相对滞后,难以充分满足(mǎnzú)企业盘活碳资产、优化资源配置的多元化需求(xūqiú)。
一方面(yìfāngmiàn),现有碳金融产品以基础现货交易为主,缺乏碳配额质押融资、碳资产托管、碳债券等(děng)创新金融工具,限制了企业(qǐyè)(qǐyè)碳资产的流动性;另一方面,碳金融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,碳资产评估、碳资产证券化、碳资产风险管理等配套服务体系尚未健全,导致企业难以有效发挥碳资产的金融属性(shǔxìng)。
3.与国际市场的衔接机制有待(yǒudài)拓展
中国碳市场在推进国际化进程方面仍面临着挑战,与国际碳市场的衔接机制(jīzhì)亟待拓展和完善。目前,中国碳市场仍处于(chǔyú)相对封闭的运行状态(zhuàngtài),尚未建立起与国际主要碳市场(如欧盟(ōuméng)碳市场等)的有效连接机制。这种割裂状态不仅限制了碳价(tànjià)的国际传导效应,也阻碍了中国在全球碳定价体系中参与度的提升。
具体而言,当前缺乏跨境碳配额互认机制、统一(tǒngyī)的核算标准以及双边/多边抵消机制安排,导致国内外碳市场难以形成协同效应。同时,中国(zhōngguó)碳市场产品结构与(yǔ)国际市场存在较大差异,特别是缺乏碳金融衍生品等国际化交易工具,进一步增加(zēngjiā)了(le)市场衔接的难度。此外,在监测、报告与核查体系(MRV)、监管框架等制度设计方面与国际标准尚未完全接轨,也成为制约(zhìyuē)国内外碳市场互联互通的重要因素。
八、中国碳市场(shìchǎng)发展相关建议
1.逐步完善碳定价(dìngjià)体系
随着钢铁、水泥、电解铝等行业(hángyè)的纳入,全国碳市场(shìchǎng)的流动性和活跃度将进一步提升。然而,不同行业减排成本(chéngběn)存在差异(chāyì),相关统计数据显示,钢铁行业平均减排成本约为348元/吨二氧化碳,而水泥行业则相对较低,平均减排成本在124元/吨二氧化碳左右。这种行业间显著的成本差异可能导致(dǎozhì)高减排成本行业出现负担过重、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等问题(wèntí)。
为解决这类问题,可考虑在全国碳(tàn)市场逐步(zhúbù)引入碳配额拍卖机制,并建立差异化(chāyìhuà)的(de)行业碳定价体系。目前,许多地方碳市场已引入有偿拍卖的配额分配方式,这些经验(jīngyàn)值得借鉴。同时,随着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的扩大,应建立全国与地方碳市场的价格衔接机制。通过引入价格走廊等调控工具,逐步缩小试点(shìdiǎn)地区与全国的碳价差异,这将有助于重点排放企业平稳过渡至全国统一碳市场。
2.推进(tuījìn)碳金融产品创新
为提升(tíshēng)碳(tàn)(tàn)(tàn)市场流动性和服务实体经济(jīngjì)的能力,需加快(jiākuài)推进碳金融产品创新,包括推出碳期货、碳期权、碳回购、碳质押等金融工具,从而盘活企业碳资产并加强市场流动性。例如,华新水泥在湖北碳市场完成金额为1亿元的碳资产回购交易,上海碳市场也在2024年推出了碳回购业务。这些地方试点经验值得全国碳市场借鉴推广,通过完善碳金融产品体系,既能满足企业多元化需求(xūqiú),又能促进碳市场高质量发展。
在制度配套方面,需要(xūyào)同步完善碳金融业务标准体系(tǐxì)。可以考虑建立做市商制度,明确做市商准入标准、权利义务和考核机制,通过持续双向报价提升市场流动性(liúdòngxìng)和价格发现功能。制定(zhìdìng)统一的(de)碳金融产品交易规则和风控标准也是重要环节,以此规范碳期货、碳回购等(děng)创新业务的发展(fāzhǎn)。另外,需完善信息披露和监管框架,保障市场稳健运行(yùnxíng)。通过构建多层次碳金融市场(jīnróngshìchǎng)体系,既能满足控排企业、投资机构等不同市场主体的差异化需求,又能有效引导社会资金向新能源、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领域配置,为如期实现“双碳”战略提供市场支撑和资金保障。
3.深化与国际主要碳市场的衔接(xiánjiē)
深化与国际(guójì)(guójì)主要碳市场的制度衔接和市场联通,是提升中国(zhōngguó)碳市场国际影响力的关键路径。应重点研究欧盟(ōuméng)碳边境调节(tiáojié)机制(CBAM)等国际规则,推动碳排放核算方法、核查标准等基础制度的国际互认。同时,要积极参与国际碳市场规则制定,在(zài)国际平台提出中国方案,增强话语权。通过制度型开放,逐步实现国内外碳市场的规则对接和标准兼容。
可探索建立(jiànlì)跨境碳交易通道,分阶段、有条件地允许境外专业投资机构参与国内碳市场交易。同时,应(yīng)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碳金融服务机构,发展跨境碳资产管理(guǎnlǐ)、碳交易服务等业务。此外,鼓励国内金融机构与国际同行(tóngháng)合作,共同开发符合国际市场需求的碳金融创新产品。通过这些举措,既能(néng)提升中国碳市场的流动性,又能积累经验,为(wèi)未来与国际碳市场建立更深层次的合作奠定基础。
[1]生态环境部(bù).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一次双年透明度报告(bàogào)[R],2024.
[2]生态环境部.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四次(dìsìcì)两年更新(gēngxīn)报告[R],2024.
[4]国家能源局电力(diànlì)业务(yèwù)资质管理中心.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发展报告[R],2024.
(本文题图(títú)来源:第一财经)
审定 | 于舰(yújiàn) 马绍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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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文(běnwén)来自第一财经)
近年来,工业减碳(jiǎntàn)行动加速推进,从工艺革新向系统(xìtǒng)变革转型,零碳工厂模式推动了制造业可持续发展。碳排放权交易体系(ETS)正成为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政策工具之一,发达和新兴经济体都在推进碳市场建设。中国的全国碳市场是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,自开市以来(yǐlái)配额清缴(qīngjiǎo)完成率持续提高,但碳价(tànjià)在国际上(shàng)依然处于较低水平。
2024年,全国碳市场在政策推动(tuīdòng)下取得价格突破与行业扩容双重进展。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(CEA)价格呈现“冲高回落再企稳”的走势,最高价已突破百元,达到106.02元/吨(dūn)。行业扩容取得实质性进展,生态环境部相继发布水泥、电解铝等(děng)行业技术规范,为市场扩容奠定(diàndìng)基础(jīchǔ)。
地方碳(tàn)市场(shìchǎng)中,除(chú)北京试点(shìdiǎn)外,其余七个试点的配额成交均价明显低于全国碳市场碳价水平。北京碳价最高,福建最低。广东、湖北(húběi)、福建等地交易活跃,年交易日均超过200天。近年来,各试点持续推进制度创新,陆续修订更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,同时积极拓展交易业务(yèwù)种类,如上海、湖北等地已推出碳回购等业务,为中国碳市场体系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。
随着全国碳市场(shìchǎng)扩容至钢铁(gāngtiě)、水泥等重点行业,报告选取了两家具有代表性(dàibiǎoxìng)的企业案例——河钢集团与(yǔ)华新水泥。这两家企业均前瞻性地布局了碳资产管理,通过参与模拟碳交易、创新运用碳金融工具等方式积极探索(jījítànsuǒ)减排路径,其经验可为即将纳入的控排企业提供有益借鉴。
对于非控排企业,报告阐明了企业减排面临的困难挑战。企业一般在业务增长和绝对(juéduì)排放量减排之间存在矛盾,在供应链(gōngyìngliàn)管理和协同方面存在系统性困难,并且若承诺与执行(zhíxíng)能力错配会给企业带来失信(shīxìn)风险。对此,报告也(yě)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,并且采用专栏形式记录新能源企业如何协同助力减排。
报告回顾了(le)中国国家层面碳排放的演变,并阐述了能源消费转型的趋势,通过数据呈现中国的碳减排成效。此外,报告回顾了新能源产业(chǎnyè)的起步与发展历程(lìchéng),对未来发展方向做出分析。目前,新能源产业已成为能源结构转型的核心力量(lìliàng),更成为“双碳”目标的有力支撑。
报告最后提出了中国碳(tàn)市场发展面临(miànlín)的挑战和相关建议。挑战包括制度体系建设有待强化;交易产品有待丰富;与(yǔ)国际(guójì)(guójì)市场的衔接机制有待拓展。建议包括完善碳定价体系,逐步引入碳配额拍卖机制;创新碳金融产品,提升市场流动性;深化与国际碳市场衔接,增强国际影响力。
一、中国温室气体减排取得(qǔde)的成效
1.国家层面碳排放演变(yǎnbiàn):年均增速已进入达峰平台区间
虽然全球气候治理已持续四十余年,但温室(wēnshì)气体(qìtǐ)排放量一直在持续上升。历史数据分析显示,1990年至今,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演变呈现明显的(de)阶段化特征。
第一阶段是1990年至2000年。伴随改革开放初期经济增长,排放量(páifàngliàng)年均增速低于5%,占全球排放量的(de)比重在15%以内。
第二阶段是2001年(nián)至2010年。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(shìjièmàoyìzǔzhī)(WTO)后工业化加速,排放年均(niánjūn)增速增加至7%以上,2010年总量达112亿吨,全球占比突破25%。
第三阶段是(shì)2011年至今。经济转型与“双碳”政策叠加,多年平均增速降至3%以下。但因总量基数庞大,叠加疫情复苏和能源安全扰动,2023年排放量仍增加(zēngjiā)至159亿吨,占(zhàn)全球(quánqiú)比重升至30%。
虽然中国经济增长和(hé)温室气体排放(páifàng)仍存在强相关性,但减排成效已通过结构性指标显现。据统计,中国单位GDP排放量(páifàngliàng)实现持续下降,2023年(nián)已下降至1990年的1/4。根据2024年底(niándǐ)向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秘书处(mìshūchù)提交的双年透明度报告,2020年中国单位GDP排放量较2005年基准水平下降了(le)48.4%,超额完成了中国对国际社会承诺的“单位GDP二氧化碳(èryǎnghuàtàn)排放比2005年下降40%—45%”的目标[1][2]。2024年该指标相比2023年再降3.4%,创近五年最大年度降幅。
2024年中国风电、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超过(chāoguò)14亿千瓦,提前超额完成了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。虽然(suīrán)受疫后经济复苏拉动及能源安全策略调整影响,碳排放增速(zēngsù)出现短期波动,但年均增速已进入达峰(dáfēng)平台区间,整体已进入增速放缓的达峰攻坚期。
2.能源消费结构转型趋势:煤炭消费持续下降,清洁(qīngjié)能源跨越式(kuàyuèshì)发展
2005—2024年,中国能源(néngyuán)消费总量从26亿吨标准煤增至59.6亿吨标准煤,总量增长129%。伴随能源革命深化,消费结构持续优化,煤炭消费占比从72.4%持续下降(xiàjiàng)至53.2%,降幅(jiàngfú)达19.2个(gè)百分点,但(dàn)受能源需求总量攀升影响,煤炭消费绝对量仍从18.8亿吨增至31.7亿吨标准煤。得益于清洁能源的跨越式发展,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则从7.4%提升至17.9%。能效提升方面(fāngmiàn),单位GDP能耗(nénghào)较2005年累计下降了26.4%,但“十四五(shísìwǔ)”以来年均降幅收窄至2%以内,较“十一五(shíyīwǔ)”期间(qījiān)年均4.5%的降速呈现边际递减效应,反映出传统工业节能潜力趋近饱和、能源消费锁定效应逐步显现的结构性挑战。
近十年来,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一直保持(bǎochí)着接近15%的(de)年均高速增长,其中(qízhōng)风电、光伏(guāngfú)连续(liánxù)15年全球增量第一。2023年,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5.16亿千瓦,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51.9%,历史性地超过火电装机容量,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超过50%。
中国通过大力(dàlì)实施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有序(yǒuxù)淘汰煤电落后产能,煤电转型升级效果明显。据统计,2023年,中国火力发电厂(huǒlìfādiànchǎng)每千瓦时(kWh)发电的煤炭消耗量为(wèi)280克,较2013年下降了7.4%[3]。
中国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力(diànlì)市场体系,扩大可再生能源跨省区(shěngqū)配置及绿证核发和交易范围。2024年实现(shíxiàn)绿证核发数量倍数级增长,全国核发绿证47.34亿个,同比增长28.36倍[4]。
中国碳中(tànzhōng)和目标(mùbiāo)的实现进程,本质上是一场兼具规模性与创新性的能源体系重构(zhònggòu)革命。一方面,这(zhè)一目标的实现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发电(fādiàn)规模,这将(jiāng)激活超160万亿元规模的投资(tóuzī)动能(2024—2060年),并催生技术继续突破,使光伏组件、储能系统成本持续降低,实现可再生能源经济性跨越式突破。另一方面,要将化石能源与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从当前的8:2倒置为(wèi)2060年的2:8,迫切需要在技术攻坚、煤电退出补偿机制完善、电力市场改革深化等方面继续深入,从而快速高效实现能源转型。
3.“双碳”目标下新能源产业的跃迁(yuèqiān):风光(fēngguāng)发电规模呈现指数级增长
新能源产业起步阶段主要承担偏远地区电力保供等辅助功能。经过二十余年的政策引导与市场培育,中国已构建起全球最完整的光伏、储能及风电装备制造体系,形成万亿级(jí)市场规模(guīmó),新能源产业已成为(chéngwéi)能源结构转型的核心力量,更成为“双碳”目标(mùbiāo)的有力支撑。
凭借完备(wánbèi)的(de)产业链及供应链体系、全球领先的技术实力,2024年(nián)部分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风光(fēngguāng)平均度电成本已经降至0.3元以下,成本优势驱动风光装机持续爆发。2024年,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3.73亿千瓦(同比增长(zēngzhǎng)23%),占电力新增装机的86%,风光装机占比超过总装机容量的42%。风光发电量(fādiànliàng)由2011年占总发电量的1.55%提升至2024年的18.2%。
在“双碳”战略的持续催化下,中国新能源产业(chǎnyè)进入超预期增长阶段。截至2024年,全国新能源产业链企业数量(shùliàng)突破8万家,覆盖硅料提纯、组件封装、储能集成等高附加值环节。其中,中小型企业占比超75%,形成“龙头(lóngtóu)引领、集群共生”的产业生态;上市企业数量近(jìn)3000家,市值占A股总市值的比重提升至12.5%。新能源技术对中国经济的贡献率已接近10%,成为现代化产业体系(tǐxì)的新支柱,支撑(zhīchēng)经济社会高质量(gāozhìliàng)发展。
中国新能源产业的规模化发展正在深度赋能“双碳”目标的实现。2021年(nián)至2022年,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(èryǎnghuàtàn)排放因子从556.8克/千瓦时降至536.6克/千瓦时,核心驱动力源于风电(fēngdiàn)、光伏发电量占比(bǐ)提升,电力结构优化。
虽然目前新能源(xīnnéngyuán)产业面临贸易壁垒、供需错配以及技术瓶颈等系统性挑战,但短期市场波动难掩长期需求刚性。当前全球能源活动碳排放占比仍高达73%,中国(zhōngguó)新能源发电量占比仍不足20%。国际(guójì)能源署预测,从2024年至2030年,中国的可(kě)再生能源(zàishēngnéngyuán)装机容量预计将增长3.2太瓦[5]。挑战总是与机遇并存,高质量和差异化或许是突围(tūwéi)关键。
二、碳市场(shìchǎng)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政策工具
近年来,工业领域减碳(tàn)行动持续深化(shēnhuà),呈现出(chéngxiànchū)从局部优化向系统变革、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引领的转型态势。一方面,钢铁、水泥(shuǐní)、电解铝等(děng)高耗能行业通过工艺革新和设备升级实现能效提升(tíshēng),如采用氢能炼钢、碳捕集技术等突破性解决方案;另一方面,以零碳工厂为代表的创新模式正在重塑制造业(zhìzàoyè)的可持续发展范式,例如采用100%可再生能源电力,部署数字化碳管理平台实时追踪碳排放等。这一系列工业减碳实践的成功推进,离不开碳市场这一关键政策工具的支撑(zhīchēng)与引导。
随着全国碳市场扩容至钢铁、水泥、电解铝等重点行业,碳价机制正在为工业(gōngyè)企业创造更明确的经济激励。这种市场化(shìchǎnghuà)机制正在改变传统环保治理模式,使零碳工厂等创新实践从政策(zhèngcè)驱动转向经济驱动。随着碳市场覆盖行业持续扩大、交易(jiāoyì)品种日益丰富,这一政策工具必将释放(shìfàng)更大减排潜力,加速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。
1.国际碳市场:发达和新兴经济体都在(zài)推进碳市场建设
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(qìhòubiànhuà)的背景下,碳排放权交易体系(ETS)正成为各国普遍采用的关键(guānjiàn)政策工具之一。
统计数据显示[6],截至2025年1月,全球(quánqiú)范围内(nèi)已有38个(gè)碳(tàn)排放权交易体系正在实际(shíjì)运行(yùnxíng),有11个碳市场正在建设中,预计将在未来几年内投入运行。从覆盖范围来看,这些已运行的碳市场体系覆盖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超过10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(dāngliàng),占全球排放总量的比重约为19%,其所在司法管辖区的经济总量合计占全球GDP的58%,全球近三分之一的人口生活在实施碳定价机制的地区。
碳市场已成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(qìhòubiànhuà)的(de)重要政策工具。虽然碳排放权交易(jiāoyì)体系最初主要在(zài)发达国家推行,但新兴经济体正成为新一轮体系建设和实施的主要推动力量。从发展趋势来看,全球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不仅在数量上(shàng)持续扩张,在制度设计上也呈现(chéngxiàn)多元化发展特征。部分发展中国家政府正在突破传统的总量控制与交易模式,探索采用基于排放强度的交易机制;另有一些国家采取混合型路径,通过将排放权交易与碳税、碳信用机制等定价(dìngjià)工具有机结合,构建更为(gèngwéi)灵活的减排政策体系。
发达经济体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(tǐxì)建设正持续推进。欧盟已完成对其碳市场的全面(quánmiàn)改革,并计划自2027年(nián)起针对建筑、道路运输等新增领域(lǐngyù)设立独立交易体系,届时其覆盖(fùgài)排放量占比或将翻倍。加拿大已公布国家层面总量控制(kòngzhì)与交易(cap-and-trade)制度草案(cǎoàn),重点管控上游石油、天然气及(jí)液化天然气生产环节的排放。美国各州层面,俄勒冈州在2023年法案失效后重新恢复碳市场运行;科罗拉多州于2024年启动新体系,初期覆盖本州(běnzhōu)大型制造业企业,并拟于2028年扩大行业范围;纽约州正在制订全经济领域碳市场的实施细则;马里兰州则考虑建立(jiànlì)覆盖全州经济部门的碳交易机制。
许多(xǔduō)新兴经济体(jīngjìtǐ)的碳排放权交易(jiāoyì)体系建设(jiànshè)正在加速推进。印度已出台法规,针对能源密集型行业(hángyè)建立基于(yú)强度的“基准—信用(xìnyòng)”体系,并(bìng)同步配套碳信用机制。印度尼西亚针对电力行业已于两年前(qián)建立了基于强度的碳市场,并计划于2025年实施创新的“总量—税收—交易”混合型机制。土耳其和越南正在制定相关法规,准备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。此外,马来西亚、菲律宾和泰国等国也正考虑将碳排放权交易作为其气候政策(zhèngcè)工具。在拉美地区,巴西于2024年12月已批准一项法案,拟规范(guīfàn)对该国碳信用市场的监管,创建巴西温室气体排放交易系统;智利正着力制定行业排放限值标准,并筹备能源行业碳排放权交易试点;哥伦比亚就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法规启动公众咨询程序,标志着该体系进入(jìnrù)分阶段实施前的关键准备期;墨西哥则正将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项目向全面实施阶段推进。
2.中国碳市场: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(páifàngliàng)规模最大的碳市场
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,自提出“双碳”目标以来,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(shìchǎng),于2021年7月正式启动运行(yùnxíng),旨在有效控制和逐步(zhúbù)减少二氧化碳排放,加速推进绿色转型。碳市场通过碳交易机制,为企业(qǐyè)减排提供经济激励,同时促进清洁能源和低碳技术的创新与应用(yìngyòng)。
全国碳市场(shìchǎng)的建设参照了北京(běijīng)、上海、广东、深圳、湖北、天津、重庆、福建等八个试点区域碳市场的成功经验。目前,这些区域试点市场仍(réng)与全国碳市场并行运行,继续给未被纳入全国碳交易体系的其他行业企业提供(tígōng)交易平台。
2024年1月,国务院颁布了《碳(tàn)排放权(quán)交易管理暂行条例》,为全国碳市场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。生态环境部同步推出碳抵消机制,国家温室(wēnshì)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(jiāoyìshìchǎng)(CCER)正式启动运行。经过六年停摆期的制度革新,重启并改革升级后的CCER市场为全国碳市场提供了重要的抵消机制支持(zhīchí)。
全国(quánguó)(quánguó)碳市场(shìchǎng)年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1亿吨,占全国二氧化碳排放的40%以上,是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。2024年,全国共有2430家发电企业被纳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录。
从数量(shùliàng)分布(fēnbù)来看,全国控排企业数量前三的地区分别是山东省、江苏省和内蒙古自治区,数量分别为302家、211家和189家,这三个(sāngè)地区控排企业数量合计占比将近全国的30%。控排企业数量最少(zuìshǎo)的地区是海南省,仅有11家。
从地域分布(fēnbù)(fēnbù)来看,2024年被纳入(nàrù)全国碳市场的(de)发电企业主要集中在两类地区:一是(yīshì)经济发达、能源需求旺盛的东部沿海省份,如(rú)山东、江苏、浙江、广东等,这些地区工业发展水平较高,电力消耗量较大,发电企业数量较多;二是煤炭资源富集的中西部地区,如内蒙古(nèiménggǔ)、陕西、河南、山西等,这些地区依托资源优势,火电装机容量较大,是重要的能源输出基地。未来随着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的进一步扩大,参与企业的分布可能将显现新的变化。
自开市以来(yǐlái),全国碳市场配额清缴完成率持续(chíxù)提升,2021、2022、2023年度配额清缴完成率分别为99.61%、99.88%、99.98%,在国际(guójì)主要碳市场中位于前列。
然而,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(CEA)价格在全球仍处于较低水平。据国际碳行动伙伴组织(ICAP)统计,2024年(nián)全球超过一半的(de)国家(guójiā)(guójiā)/区域碳市场平均(píngjūn)碳价位于10—70美元/吨之间,约六分之一的国家/区域碳市场平均碳价低于10美元/吨,而CEA的均价在13美元/吨左右,在国际上依然较低。
三、中国碳市场运行(yùnxíng)情况
1.全国碳市场:碳价“冲高回落(huíluò)再企稳”
2024年(nián),全国碳市场交易持续活跃,CEA价格呈现“冲高回落(huíluò)再企稳”的(de)走势。CEA收盘价(shōupánjià)于2024年第二季度首次突破百元关口后,又逐渐回落至90元/吨(dūn)的水平,年末稳定在97—106元/吨之间。2024年CEA成交均价为(wèi)96.02元/吨,较2021年成交均价42.85元/吨上涨了一倍多。从成交量来看,交易显著集中于下半年,四季度(sìjìdù)成交量占全年的79%。2024年12月单月成交7536.55万吨,创年度峰值。
具体(jùtǐ)来看,2024年CEA总成交量(chéngjiāoliàng)1.89亿吨,总成交额181.14亿元。其中,挂牌协议(xiéyì)(xiéyì)交易成交量3702.74万吨,成交额36.31亿元;大宗协议交易成交量1.52亿吨,成交额144.82亿元。期间,最高价106.02元/吨,最低价69.67元/吨,收盘价较2023年最后一个交易日(rì)上涨了22.75%。截至(jiézhì)2024年12月31日,CEA累计(lěijì)成交量6.30亿吨,累计成交额430.33亿元。
2.地方碳市场:碳价大多(dàduō)低于全国碳市场
2024年,地方碳市场中,北京碳市场碳价(tànjià)(tànjià)最高,同时碳价波动幅度也最大(zuìdà),最高成交(chéngjiāo)均价达到138.00元/吨(dūn)。上海、重庆碳市场碳价相对较稳,分别在67—78元/吨和37—51元/吨之间波动。福建碳市场碳价在所有试点中最低,2024年最低为14.96元/吨,最高为37.94元/吨。
从成交量来看,湖北、福建、天津(tiānjīn)碳市场是(shì)2024年配额成交量排在前(qián)三的碳市场。从成交额来看,前三名(qiánsānmíng)是湖北、上海(shànghǎi)、北京碳市场。北京碳市场在所有试点中成交量最少,但成交额却名列前茅,主要是由于北京碳市场的价格优势。从交易活跃度来看,广东、湖北、福建碳市场交易相对活跃,年交易日均超过200天。
整体而言,2024年,除北京试点(shìdiǎn)外,全国其他七个试点碳(tàn)市场(shìchǎng)(shìchǎng)的(de)(de)碳排放配额成交均价均明显低于全国碳市场碳价水平。这一(zhèyī)现象反映出各试点市场在交易机制、配额分配方式等方面(fāngmiàn)的差异性。未来随着全国碳市场的持续扩容和覆盖范围的逐步扩大,目前参与地方试点碳市场的重点排放企业将被分批纳入全国统一(tǒngyī)的碳市场交易体系。在这一过程中,地方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的碳价水平或将逐步趋同。这一价格趋同过程可能呈现渐进式特征,初期或存在一定价差,但随着市场成熟度的提升和交易规则的统一,最终将形成全国统一的碳定价体系。
四(sì)、中国碳市场建设进程
1.全国(quánguó)碳市场:优化配额分配,扎实扩容基础
(1)市场制度体系持续完善(wánshàn)
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(zìyuàn)减排交易市场(shìchǎng)(shìchǎng)。2024年1月22日,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。交易产品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(CCER)。CCER旨在通过市场机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,允许企业通过购买减排量来抵消自身碳(tàn)排放,促进可再生能源(zàishēngnéngyuán)、林业碳汇等项目发展。当日(dāngrì),CCER总成交量37.53万吨(wàndūn),总成交额2383.53万元。通过建设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,有利于推动形成强制碳市场和自愿碳市场互补衔接、互联互通的全国碳市场体系,助力实现“双碳(shuāngtàn)”目标。
颁布碳(tàn)排放(páifàng)权交易(jiāoyì)(jiāoyì)管理(guǎnlǐ)相关条例。2024年1月25日,国务院总理李强(lǐqiáng)签署第775号国务院令,公布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》,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(shīxíng)。此前,中国缺乏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规,全国碳市场仅依靠部门规章和文件运行,立法层级低、权威性不足,难以有效规范交易、保障数据质量及惩处(chéngchǔ)违法行为。该条例的发布明确了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体制,构建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基本制度框架,并防范和惩处了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。
优化(yōuhuà)(yōuhuà)(yōuhuà)配额(pèié)分配机制。2024年10月16日,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做好2023、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(tōngzhī)》,并编制了《2023、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》。该方案延续了前两个履约周期的总体框架(kuāngjià),做出了将基于“供电量”核定配额调整为(wèi)基于“发电量”、进一步简化和优化各类修正系数、引入配额结转政策、优化履约时间安排等优化调整。
完善(wánshàn)碳排放统计核算(hésuàn)体系。2024年10月24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发布《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》,着力破解构建(gòujiàn)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面临的(de)短板制约,提升各层级、各领域、各行业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水平,从而加快夯实碳排放双控基础制度(zhìdù),构建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。
(2)行业覆盖范围进一步(jìnyíbù)扩大
三大重点排放行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出炉。2024年(nián)9月(yuè)9日,生态环境(shēngtàihuánjìng)部(bù)发布《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(fùgài)水泥、钢铁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,提出了(le)启动实施(2024—2026年)和深化完善(2027年—)两个阶段,明确了纳入水泥、钢铁、电解铝行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,并清晰定义了履约期、排放范围、免费配额的分配逻辑以及分配方法学等。
发布水泥、铝冶炼行业技术规范。2024年9月14日,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《企业(qǐyè)温室气体排放(páifàng)核算与报告指南(zhǐnán)水泥行业》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水泥行业》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铝冶炼行业》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铝冶炼行业》等4项全国碳(tàn)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。指南的发布是(shì)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要求的具体举措,也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大(kuòdà)行业覆盖范围奠定了(le)数据管理制度基础。
发布钢铁行业技术规范征求意见(zhēngqiúyìjiàn)稿(gǎo)。2024年12月5日,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(páifàng)核算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》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(héchá)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》意见的通知,进一步规范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,巩固和提升数据(shùjù)质量,正式文件于2025年1月24日发布。
(3)市场化定价机制(jīzhì)成效显现
碳(tàn)价突破(tūpò)百元(yuán)大关。2024年4月24日,全国(quánguó)碳市场(shìchǎng)碳价首次突破100元/吨(dūn)。综合价格行情为(wèi):开盘价99.52元/吨,最高价101.51元/吨,最低价98.67元/吨,收盘价100.59元/吨。碳价水平提升将产生多重积极效应。从企业层面来看,更具经济激励作用的碳定价将有效驱动企业加大减排投入,能激发低碳技术创新突破,从而系统性提升企业减排绩效,助力行业实现绿色(lǜsè)低碳高质量发展。从市场运行情况来看,碳价上行将显著提升市场吸引力,增强各类(gèlèi)主体参与(cānyù)交易的积极性,进而改善市场流动性并提升交易活跃度,形成良性循环。从国际视野来看,碳价上涨将增强中国碳市场的国际影响力(yǐngxiǎnglì),为构建与国际碳市场的衔接机制创造有利条件。
2.地方碳(tàn)市场:更新管理办法,丰富业务种类
(1)交易管理(guǎnlǐ)办法陆续更新
湖北省修订碳排放(páifàng)权(quán)交易管理(guǎnlǐ)办法。2024年1月12日,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《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》,该办法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。此次修订主要是由于2014年颁布的《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》部分(bùfèn)规定与国家管理办法存在出入(chūrù),并且随着发电行业纳入全国统一交易体系后,湖北碳市场交易规模持续缩减(suōjiǎn),市场活力明显下降(xiàjiàng)。为增强市场竞争力,扩大参与主体范围,提高交易活跃度,湖北省对碳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调整。
北京市革新碳(tàn)排放权(quán)交易管理办法(bànfǎ)(bànfǎ)。2024年3月(yuè)12日,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《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》,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。同时,废止了2014年发布的《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2024年出台的管理办法强调了严格的碳排放管理,实施总量和强度双控,在名单管理、配额管理、碳排放权交易、报告与核查、配额清缴、监督管理(jiāndūguǎnlǐ)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。
深圳市修正(xiūzhèng)碳排放权管理办法。2024年6月20日,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《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(2024修正)》。此次修正将第四十九条修改为“任何组织(zǔzhī)或者个人认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在(zài)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(xíngwéi)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(xíngzhèngfùyì)或者提起行政诉讼。”
(2)交易业务(yèwù)种类不断丰富
上海碳(tàn)市场(shìchǎng)(shìchǎng)推出碳回购业务。2024年1月26日,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正式(zhèngshì)推出上海碳市场回购交易业务。碳回购业务是指交易的一方(初始卖(mài)出方)在将持有的产品卖给另一方(初始买入方)的同时,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再由(yóu)初始卖出方以约定价格从初始买入方购回该笔产品的交易行为。碳回购业务在盘活碳资产、提高碳市场流动性的同时,还能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,对(duì)融合碳市场与金融市场起到重要作用。
广东省规范碳(tàn)排放权抵质押融资流程。2024年(nián)4月15日,由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(jiāoyìzhōngxīn)牵头编制的《碳配额抵质押融资实施指南》经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,于2024年7月11日正式实施。指南规范了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的总体要求(yāoqiú)和实施流程,完善碳金融产品(chǎnpǐn)相关标准,推动碳金融市场建设。
(3)扩容方案(fāngàn)持续推进
广东碳市场交易(jiāoyì)纳入(nàrù)8个行业。2024年1月11日,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《广东省2023年度(niándù)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》。2023年度纳入碳排放管理(guǎnlǐ)和交易范围的企业包括水泥、钢铁、石化、造纸(zàozhǐ)、民航、陶瓷(建筑、卫生)、交通(港口)和数据中心等八个行业的企业。相比2022年度的分配方案,2023年度分配方案新增了陶瓷(建筑、卫生)、交通(港口)和数据中心三大行业,控排企业数量也(yě)从原先的200家拓展到(dào)了391家。
湖北碳(tàn)市场交易纳入17个行业(hángyè)。2024年11月11日,湖北省(húběishěng)生态环境厅发布《湖北省2023年度(niándù)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》。湖北省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(de)企业数量从2022年度的343家增加至2023年度的449家企业,行业覆盖范围也从2022年的16个行业扩充(kuòchōng)为2023年度的17个行业,涉及钢铁、水泥、化工等。
五、控排(kòngpái)企业参与碳市场案例
碳交易正从政策约束转变为企业的主动战略选择。许多高排放(páifàng)行业企业通过前瞻性(qiánzhānxìng)布局碳资产管理,探索(tànsuǒ)出了一条“减排—交易—收益”的良性循环路径。
在碳价突破百元、行业覆盖范围扩大的背景下(xià),企业(qǐyè)参与碳市场不仅能降低履约成本,更能将减排转化为竞争优势。河钢集团和华新水泥(huáxīnshuǐní)两家企业就为已纳入或即将纳入的控排企业提供了可复制(fùzhì)的转型样本。
1.河钢集团(jítuán)有限公司:先行先试,模拟全国碳市场交易
钢铁行业是典型的(de)高耗能(gāohàonéng)、高排放行业,产生的碳排放量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15%。随着中国“双碳”目标的持续推进,钢铁行业的减排压力日益加大。2025年3月,生态环境部(bù)发布正式文件,将钢铁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。2025年作为钢铁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首个履约年,行业企业面临着碳排放数据核算(hésuàn)、配额分配(fēnpèi)、交易策略制定等(děng)一系列挑战。
作为(zuòwéi)钢铁巨头之一的河钢集团有限公司(下称“河钢”)早早就开始布局进军全国碳交易(jiāoyì)(jiāoyì)市场。2017年,河钢成立了河钢集团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,负责开展全国碳市场政策研究与交易机制分析,构建覆盖全集团的标准化碳管理体系,统筹下属(xiàshǔ)控排企业的碳排放数据(shùjù)核查、配额交易、履约清缴以及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(liàng)(CCER)等碳资产开发业务。
2023年7月,首届全国碳市场(shìchǎng)模拟交易大赛启动。大赛面向企业(qǐyè)和(hé)机构,采用仿真模拟交易形式,由参赛主体扮演模拟碳市场的控排企业、非履约主体等不同(bùtóng)市场角色。河钢集团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积极参与其中,斩获“突出交易表现单位”奖项。
2024年(nián)4月,河钢印发实施《河钢集团模拟全国碳市场交易(jiāoyì)工作方案》,在行业内率先开展全国碳市场模拟交易。方案明确(míngquè)基于2023年真实碳排放(páifàng)数据(jù),实施全流程全要素模拟全国碳市场的交易环节,为参与单位分配免费配额,并与自愿减排市场相结合。据相关消息,模拟碳交易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,逐步(zhúbù)(zhúbù)扩大覆盖工序及流程范围,第一履约周期主要以熟悉流程、完善系统为主,覆盖长流程的烧结、炼铁工序,后续逐步覆盖全流程工序,并逐步纳入全废钢(fèigāng)短流程及氢冶金流程。
在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(CBAM)出台(chūtái)的背景下,河钢制定了《低碳排放(páifàng)产品(chǎnpǐn)发展规划(2023—2026)》,明确到2026年实现产品平均碳排放强度较2021年下降52%的减排目标。此外,河钢还在集团(jítuán)层面构建了统一的碳排放管理(guǎnlǐ)体系和数字化平台,将碳排放管理范围从钢铁子公司拓展(tuòzhǎn)至集团外部的第三方焦化生产企业。
2024年(nián)4月,河钢发布WisCarbon碳中和数字化平台2.0版本,聚焦碳数据监测与存证、碳核算报告与核查、碳足迹认证与披露、碳资产开发与评价、碳信用抵消与管理,重点打造(dǎzào)碳管理、碳足迹、碳监测、碳资产、碳普惠、碳关税(guānshuì)服务等(děng)功能平台。
“双碳”目标下,钢铁行业面临碳排放约束趋严、碳配额(pèié)成本加重等挑战。碳交易机制正推动企业从被动减排(jiǎnpái)转向主动经营碳资产,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。对于河钢来说(láishuō),提升碳配额管理能力,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,通过(tōngguò)技术改造创造配额盈余并(bìng)获取收益是一种好的方式。此外,从企业披露的信息来看,河钢正积极争取绿色金融(jīnróng)支持,采取如发行碳中和债券等措施积极应对。
2.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:盘活碳资产,规划(guīhuà)碳减排
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华新水泥”)是(shì)多个地方(dìfāng)碳市场的“老客户”。自2014年以来,华新水泥已在湖北、广东、重庆(chóngqìng)三大试点(shìdiǎn)碳市场深耕十余年。截至2024年底(niándǐ),华新水泥旗下位于湖北的14家工厂、位于重庆的4家工厂以及位于广东的1家工厂均已按时按量完成履约任务。
华新水泥始创于1907年,是一家(yījiā)建筑材料公司,业务涉及(jí)水泥、混凝土、骨料、环保、装备制造及工程、新型建筑材料等全产业链。自2000年起,华新水泥从一家地方性水泥企业(qǐyè)逐步发展壮大,如今已成为业务遍及全球的国际化企业,在国内17个省市(shěngshì)及海外16个国家设立了300余家(yújiā)分/子公司。
碳资产管理是华新水泥的重点工作之一,公司已将碳资产管理纳入企业(qǐyè)整体发展战略。早在(zài)2017年,华新水泥就与(yǔ)壳牌签署碳交易协议,交易远期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(CCER)。
2024年1月,华新(huáxīn)水泥(shuǐní)成立碳监测碳计量(jìliàng)试点工作组,实现了华新黄石公司二氧化碳在线(zàixiàn)监测数据采集分析,搭建了湖北省水泥行业首个碳计量在线监测平台,并发布了地方计量规范——《水泥企业能源计量数据转换为碳排放数据技术规范》。
2024年4月,华新水泥成功在湖北碳市场完成交易(jiāoyì)金额为1亿元(yìyuán)的碳资产回购交易,盘活了公司存量碳资产,为低碳转型提供了资金支持。据公司官网披露,此次融资所得将重点用于低碳技术革新与智能化生产体系优化,旨在(zhǐzài)充分释放(shìfàng)减碳技术效能,全面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及资源(zīyuán)循环利用能力。
在组织架构方面,华新水泥成立了碳资产管理(guǎnlǐ)(guǎnlǐ)委员会,由主管副总裁担任(dānrèn)主任,财务、生产工艺(shēngchǎngōngyì)、法律事务等相关职能中心协同配合。在制度体系方面,公司制定了《碳资产管理办法》等制度,从而实现碳资产管理的标准化和流程化运作。此外,为(wèi)提升团队专业能力,公司还会每年定期组织碳资产管理培训及经验分享活动。
对于碳减排目标,公司(gōngsī)也有清晰的规划。在华新水泥的《2024年企业环境、社会及管治报告》中显示,到2030年,公司单位营业收入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将比2005年下降70%以上(yǐshàng);每吨水泥二氧化碳直接排放(范围1)强度将降至(jiàngzhì)475千克;每单位立方(lìfāng)混凝土(hùnníngtǔ)的二氧化碳直接排放强度(范围1)将降至124千克。
截至2024年底,公司单位营业收入二氧化碳排放量较基准年已下降了(le)69.38%,基本达成(dáchéng)2030年减排目标。其余两项关键指标——吨水泥二氧化碳排放强度(qiángdù)(583.26千克(qiānkè))和单位立方混凝土二氧化碳排放强度(151.80千克)虽与最终目标值尚有差距,但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年度(niándù)碳减排行动计划和绩效考核机制,将通过量化管理确保减排承诺如期(rúqī)兑现。
随着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日趋完善,在碳排放政策持续收紧和(hé)监管强化(qiánghuà)的背景下,碳价上涨与碳税实施将显著增加企业(qǐyè)运营成本。华新水泥这类企业必须相应加大节能环保投入,比如采购高效节能设备以及加强员工环保培训。同时,日趋严格(yángé)的环保法规也会提升公司面临环境诉讼的风险,可能导致额外的罚款支出,进一步(jìnyíbù)加重财务压力。
为紧跟政策变化,公司开展了(le)碳市场专项研究,深入分析国家(guójiā)及地方碳配额核算方法、交易规则和CCER抵消机制,从而预测碳价波动,以此制定统一的(de)碳交易策略,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专业支持。此外(cǐwài),公司发布的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低碳(dītàn)发展白皮书》系统规划了降碳的实施路径,确保低碳转型有序推进。
六、非控排(fēikòngpái)企业自愿减排路径
1.企业(qǐyè)减排的困难与挑战:从纸面到行动的鸿沟
在全球碳中和(hé)浪潮与中国“双碳”目标双重驱动下,企业低碳转型(zhuǎnxíng)已从战略规划进入实施(shíshī)攻坚期。然而(ránér),从承诺到执行的过程中,产业结构特性、技术革新瓶颈与治理能力短板正在形成多重阻碍,企业减排目标的实现仍面临三重结构性壁垒。
业务增长和绝对排放量减排存在(cúnzài)矛盾。绝对排放量减排是企业(qǐyè)履行气候义务的核心要义。当前中国工业体系仍呈现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的正向关联,即便是积极践行低碳转型(zhuǎnxíng)的企业,也在尚未实现碳达峰(tàndáfēng)阶段更倾向于选择排放强度而非总量控制目标。这种路径依赖导致规模扩张期的企业实际碳排放总量持续攀升,与全球温控(wēnkòng)目标形成结构性冲突。更为紧迫的是,中国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窗口仅有(yǒu)30年,技术(jìshù)转型和能源替代的缓冲期被很大程度(chéngdù)上压缩,需要投入更多资源突破技术瓶颈。
供应链管理和协同存在系统性困难(kùnnán)。对相当一部分制造业企业来说(láishuō),70%以上的排放来自供应链环节,要实现绝对减排需要(xūyào)全产业链的深度协同。但对于现阶段(xiànjiēduàn)的中国企业来说,范围3数据核算与管理本身是一个(yígè)薄弱环节,存在供应商数据采集困难(尤其(yóuqí)是中小企业缺乏(quēfá)核算能力)、数据报送标准不统一、基础信息失真等问题。此外,相当比例企业受制于资金实力、行业话语权和管理半径,难以有效推动全产业链协同减碳。
承诺与执行能力的错配带来失信(shīxìn)风险。部分企业(qǐyè)气候行动存在“漂绿”隐患,表现为依赖低质量碳信用抵消而非实质性减排,从而为企业贴上绿色标签,或(huò)将净(jìng)零承诺异化为市场宣传工具。更(gèng)值得注意的是(shì),在供应链压力或投标需求驱动(qūdòng)下,不少企业未经科学测算便仓促加入科学碳目标倡议(SBTi),然而,并非做出承诺即可一劳永逸,SBTi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减排目标,并每(měi)5—10年更新目标,且需每年公开披露进展,未达标者将被官网公示失信标记。实践中,不乏一些国际企业因目标制定复杂(fùzá)而主动退出。这种脱离实际(tuōlíshíjì)能力的承诺不仅削弱了气候行动的有效性,降低群众对净零承诺的整体信心,更可能引发企业信用危机——从绿色融资(róngzī)受限到商业伙伴信任崩塌,风险传导效应远超环境治理范畴。
2.净零排放目标如何(rúhé)落地
虽然困难重重,但面对净零排放目标的全球共识,各方力量均在努力推动落地执行。政策端国际国内规则框架持续(chíxù)演进,企业端实践探索不断深化,多维路径的协同突破正逐渐(zhújiàn)为碳中(zhōng)和进程注入更(gèng)多确定性。
(1)规则(guīzé)完善推动企业气候行动规范化
为规范非国家实体的气候行动承诺、提升透明度并推动全球气候治理的协同性,联合国(liánhéguó)秘书长授权成立了“非国家实体净零排放(língpáifàng)承诺高级别专家组”(HLEG),这一组织针对企业(qǐyè)等非国家实体的净零排放行动提出了一套标准化、科学(kēxué)化的建议(jiànyì),为企业减排行动提供了科学样板,主要建议如表1所示。
为(wèi)响应国际规则(guīzé)并(bìng)进一步推动国内企业(qǐyè)(qǐyè)气候行动规范化,2025年2月,生态环境部、财政部、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(guānyú)促进企业温室(wēnshì)气体信息自愿披露的意见(yìjiàn)》,首次将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。该意见作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的有益补充,将有效加强公众和监管机构监督,推动企业从被动应对气候挑战转向主动(zhǔdòng)承担气候责任,通过衔接绿色金融工具,将减排数据转化为融资竞争力,激励企业形成“披露—融资—减排”的良性循环。同时,其构建的统一(tǒngyī)技术规范体系(如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、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),将有效解决目前数据不可比难题,并通过与国际标准(例如(lìrú)ISSB、ESRS)互通互认降低跨境合规成本,为应对碳关税等贸易壁垒提供支撑。
(2)更具灵活性的(de)净零目标倡议
为应对企业落实净零目标的现实困境,SBTi于2025年3月发布了第二版净零标准修正草案。新版草案在坚持科学减碳核心原则的基础(jīchǔ)上,显著增强了标准体系的包容(bāoróng)性与(yǔ)实施弹性(tánxìng)。草案通过引入(yǐnrù)差异化分类、强化非排放指标及全周期问责机制等新方案,为全球企业提供了更包容且务实的净零转型框架。此外,草案首次与国际主流监管(jiānguǎn)框架实现硬性对接,承诺(chéngnuò)要求与欧盟《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》(CSRD)、HLEG建议形成强制性对标,确保跨国企业合规成本最小化。同时,草案也存在部分内容定义模糊(如间接缓解(huǎnjiě)措施及其质量(zhìliàng)要求、范围3是否纳入长期目标要求未明确)、企业分类机制可能加剧新兴市场的转移(zhuǎnyí)风险并进一步导致全球减排责任分配不均等潜在问题。当前草案已进入公开征询意见(yìjiàn)阶段,需要(xūyào)利益相关方深度探讨,提供更具可行性的技术路径与制度设计建议。
(3)设立企业自愿减排核心(héxīn)框架
当前(dāngqián),全球企业正加速推进多层次(duōcéngcì)减排实践,通过技术迭代、能源结构转型(zhuǎnxíng)及管理机制创新,企业正将减排行动从内部运营延伸至供应链上下游。
在范围1、2减排领域,企业需着力推动能源消费结构的系统(xìtǒng)改造与生产(shēngchǎn)效率的提升。一方面,通过(tōngguò)分布式光伏、生物质(shēngwùzhì)燃料(ránliào)等清洁能源替代方案,持续降低对化石能源的依赖(yīlài)强度;另一方面,依托工艺革新、设备升级以及余热回收等硬技术突破,叠加日常节能管理制度与数字化能碳监测系统的软性管控,形成“技术降耗+管理提效”的双重减排路径,共同推进运营端减排。
对于范围3,其减排的(de)本质是企业碳(tàn)管理责任的纵向拓展。在产品设计阶段,企业应聚焦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,推行轻量化设计、可回收材料替代及使用场景能效优化,系统性降低产品碳足迹(zújì)。对于供应链,通过(tōngguò)建立绿色供应商准入标准、设定产品碳足迹核算门槛、优先采购再生材料等手段,将减排要求向原材料生产端传导,倒逼供应商采用(cǎiyòng)低碳工艺或循环资源。交通排放则需通过引导员工(yuángōng)选择低碳的通勤和差旅方式,对物流运输进行新能源(xīnnéngyuán)运输工具替代、多式(duōshì)联运与智能路径规划等转变,实现运输环节排放强度管控。
专栏1 沃太能源:降碳从(cóng)家庭储能做起
在全球能源结构转型过程(guòchéng)中(zhōng),发展以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体系已成为必然趋势。虽然风电、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具有显著优势,但因其(qí)固有的波动性、间歇性和不可预测性等特性,使得储能系统成为构建稳定、绿色、安全电力供应(diànlìgōngyìng)体系的关键支撑。
成立于2012年的沃太能源(néngyuán)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沃太能源”)已在储能行业专注(zhuānzhù)深耕了(le)十余年,从(cóng)海外家庭储能开始做起,现已成为覆盖全功率(gōnglǜ)段储能产品的系统提供商。沃太能源董事长、创始人袁宏亮表示:“通过提供高效、安全的储能产品,沃太能源帮助家庭、企业乃至电网实现了绿色电力的稳定供应。”
在袁宏亮看来,当前许多企业对新能源应用及储能系统在能源消纳中的(de)作用认知不足,若各方增强零碳意识(yìshí)并加大投资(tóuzī)力度,将显著提升从企业到区域的能源安全水平。
企业需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价值,零碳工厂建设是实现这一目标的(de)重要路径。“推进ESG或是零碳工厂前期投入(tóurù)相对较大,但符合全球发展趋势,国内外(guónèiwài)越来越重视产品的绿色属性。实现零碳转型将显著提升(tíshēng)产品国际竞争力,特别是在出口和认证方面(fāngmiàn)形成差异化优势。”袁宏亮谈道。
当前,国内零碳(língtàn)(língtàn)工厂的建设仍处于早期阶段,相关标准体系和具体实施细则尚不完善。TÜV南德意志大中华集团(下称“TÜV南德”)智慧能源副总裁许海亮指出建设零碳工厂要(yào)从五个方面入手:第一,要建立企业(qǐyè)碳管理体系,完善碳核算方法及数字化平台建设;第二,推动传统能源向绿色能源替代转型;第三(dìsān),提升(tíshēng)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及循环利用率;第四,促进生产工艺及产品低碳化改造;第五,协助开发碳汇(tànhuì)项目,建立碳排放抵消储备机制。
专栏2 一道新能:光伏(guāngfú)是蓝海市场
中国提出“双碳”目标之后,光伏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。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(néngyuán)研究所的预测,到2050年光伏将成为中国第一大(dà)电源,光伏总装机(zǒngzhuāngjī)规模将超过50亿千瓦,占全国总装机的59%。
光伏产业在助力实现“双碳”目标的(de)过程中大有可为,通过提升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来降低碳排放,最终(zuìzhōng)实现碳中和是必然的趋势,包括储能系统、光伏组件、光伏智慧应用等在内(zàinèi)的光伏生态系统在未来(wèilái)将是蓝海市场。
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一道新能”)将低碳理念深度融入企业运营和产品制造,在践行(jiànxíng)绿色发展方面做了(le)很多工作。
一道新能首席技术官宋登元介绍道:“第一,我们所有工厂的屋顶都安装了高效的光伏组件,绿色(lǜsè)能源(néngyuán)占比超过了20%。同时,通过能源智能管理系统提升了能源的利用率。第二,在产品(chǎnpǐn)(chǎnpǐn)设计环节引入了生态设计的理念。通过绿色产品的设计推广、可(kě)循环材料的利用降低产品的碳排放,在绿色生产管理、物流、包装(bāozhuāng)回收等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实现低碳可持续发展。第三,通过技术创新提升电池和组件的效率,使每千瓦(qiānwǎ)光伏组件的产品在制备过程(guòchéng)中降低30%左右的碳排放。”
随着国际碳(tàn)壁垒日益严格,光伏企业面临新的挑战。欧盟即将出台(chūtái)的Eco-Design法规(fǎguī)将覆盖光伏行业,要求企业全面核算产品碳足迹。
对此,一道新能(xīnnéng)的做法是在生产端优化制造工艺(gōngyì)以减少碳排放;在技术端通过减薄硅片厚度降低材料能耗,同时不断提升光伏电池和组件的转换效率。此外,公司还建立了覆盖原材料、生产工艺(shēngchǎngōngyì)、组件生产和运输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体系,系统性降低整体(zhěngtǐ)碳排放。
专栏3 远景(yuǎnjǐng)科技:真正落地零碳产业园
在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,整齐排列的光伏板与远处转动的风力(fēnglì)发电机交相辉映,共同为(wèi)园区输送着清洁能源。这是远景科技集团(下称“远景科技”)在2022年4月携手内蒙古鄂尔多斯打造的全球(quánqiú)首个零碳产业园——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,这样的模式(móshì)成为了工业体系绿色转型(zhuǎnxíng)的创新路径之一。
据远景科技首席(shǒuxí)可持续发展官孙捷介绍,鄂尔多斯零碳产业(chǎnyè)园的(de)核心优势在于其三大创新体系。首先是新型能源系统,通过整合风力发电、太阳能发电以及新型储能技术,为园区供应绿色电力。其次,在零碳产业背后,有一个看不见的零碳数字操作系统。园区每天(měitiān)都在用绿色电力,需要微网控制(kòngzhì)协同来控制可再生能源和储能。在园区里面生产的产品,每天都在产生能耗和碳排放,需要数字化系统进行跟踪计算(jìsuàn),包括未来的核查和认证。最后(zuìhòu)一个体系就是基于零碳能源的供给打造(dǎzào)的“新工业集群”。
零碳产业园不仅是应对国际碳壁垒的有效途径,还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了多重(duōzhòng)价值。对于政府,园区(yuánqū)能够集中降低区域碳排放,实现高效碳管理;对于企业,入驻园区可快速(kuàisù)解决间接排放问题,并通过产业协同降低能源转型成本(chéngběn)。
远景科技通过零碳产业园构建了绿色新(xīn)工业集群的典范(diǎnfàn)。孙捷表示:“我们(wǒmen)打造的首个零碳产业园围绕着远景动力电池的生产,系统构建了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。在(zài)上游,集聚了原材料供应商、精密制造企业和设备制造商;在下游,吸引(xīyǐn)了包括电动重卡制造商在内的终端应用企业。这样的模式非常好地诠释(quánshì)了为什么是‘零碳产业园’构建了新工业的集群。”
专栏4 阳光(yángguāng)电源:让人人享受清洁电力
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阳光电源”)成立于1997年,成立之初(zhīchū)就专注于新能源发电行业。在(zài)发展过程中,阳光电源一直秉持“让人人享受清洁电力(diànlì)”的使命,先后(xiānhòu)进入了光伏、风电、储能、电动车及充电、氢能五大赛道。
“通过持续(chíxù)的技术创新,我们为客户提供领先的产品、解决方案(jiějuéfāngàn)和服务,助力其实现绿色低碳转型。”阳光电源高级副总裁赵为介绍道。
在减碳(tàn)领域,阳光电源提前布局,成立(chénglì)了全资(quánzī)子公司(zigōngsī)——阳光慧碳科技有限公司(下称“阳光慧碳”),并于(bìngyú)2022年推出了自主研发的能碳管理平台iCarbon。阳光慧碳总经理周文闻表示,该平台通过数字化手段为客户(kèhù)提供碳核算和碳减排方案,其科学严谨的计算方式与(yǔ)国际标准接轨。iCarbon平台已服务于全球范围内的集团企业、工厂、园区、医院等客户,帮助其实现碳管理的轻量化与高效化。
第三方机构的(de)参与能够助力企业实现零碳(tàn)目标。针对第三方机构的可行性实践,TÜV南德智慧能源副总裁许海亮结合经验阐述道:“第一,帮助企业建立人才体系。第二,帮助企业应对国际市场(shìchǎng)的强制性认证(rènzhèng)与法规合规要求。第三,帮助企业建立碳管理体系或碳管理机制(guǎnlǐjīzhì)。第四,通过持续的标准升级推动行业与企业实现螺旋式上升发展。第五,通过第三方机构来提升企业低碳(dītàn)实践的可信度与影响力。”
七、中国碳市场面临的(de)问题
1.制度(zhìdù)体系建设有待强化
碳市场政策的(de)连续性与稳定性仍需进一步强化(qiánghuà),以确保市场参与者形成长期、稳定的政策预期(yùqī),从而推动行业明确发展方向,增强市场信心。特别是在(zài)政策执行层面,需要保持制度框架的连贯性,避免频繁调整导致市场预期波动,影响企业的长期减排规划和投资决策。
此外,碳市场(shìchǎng)的(de)健康运行离不开完善的配套政策体系。目前,碳排放核算与会计处理规则、司法纠纷处置机制等关键配套政策仍有待细化和落地。同时,相关指导文件和标准化(biāozhǔnhuà)操作流程(liúchéng)也(yě)需进一步明确,以提升市场运行的透明度和规范性。只有建立健全配套政策体系,才能更好地支持碳市场的合规管理,降低(jiàngdī)企业参与交易的不确定性,充分(chōngfèn)激发市场活力,提升企业减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最终推动碳市场的高质量发展。
2.交易产品有待丰富(fēngfù)
当前,中国碳市场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仍显不足,基于碳配额(pèié)的金融工具开发相对滞后,难以充分满足(mǎnzú)企业盘活碳资产、优化资源配置的多元化需求(xūqiú)。
一方面(yìfāngmiàn),现有碳金融产品以基础现货交易为主,缺乏碳配额质押融资、碳资产托管、碳债券等(děng)创新金融工具,限制了企业(qǐyè)(qǐyè)碳资产的流动性;另一方面,碳金融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,碳资产评估、碳资产证券化、碳资产风险管理等配套服务体系尚未健全,导致企业难以有效发挥碳资产的金融属性(shǔxìng)。
3.与国际市场的衔接机制有待(yǒudài)拓展
中国碳市场在推进国际化进程方面仍面临着挑战,与国际碳市场的衔接机制(jīzhì)亟待拓展和完善。目前,中国碳市场仍处于(chǔyú)相对封闭的运行状态(zhuàngtài),尚未建立起与国际主要碳市场(如欧盟(ōuméng)碳市场等)的有效连接机制。这种割裂状态不仅限制了碳价(tànjià)的国际传导效应,也阻碍了中国在全球碳定价体系中参与度的提升。
具体而言,当前缺乏跨境碳配额互认机制、统一(tǒngyī)的核算标准以及双边/多边抵消机制安排,导致国内外碳市场难以形成协同效应。同时,中国(zhōngguó)碳市场产品结构与(yǔ)国际市场存在较大差异,特别是缺乏碳金融衍生品等国际化交易工具,进一步增加(zēngjiā)了(le)市场衔接的难度。此外,在监测、报告与核查体系(MRV)、监管框架等制度设计方面与国际标准尚未完全接轨,也成为制约(zhìyuē)国内外碳市场互联互通的重要因素。
八、中国碳市场(shìchǎng)发展相关建议
1.逐步完善碳定价(dìngjià)体系
随着钢铁、水泥、电解铝等行业(hángyè)的纳入,全国碳市场(shìchǎng)的流动性和活跃度将进一步提升。然而,不同行业减排成本(chéngběn)存在差异(chāyì),相关统计数据显示,钢铁行业平均减排成本约为348元/吨二氧化碳,而水泥行业则相对较低,平均减排成本在124元/吨二氧化碳左右。这种行业间显著的成本差异可能导致(dǎozhì)高减排成本行业出现负担过重、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等问题(wèntí)。
为解决这类问题,可考虑在全国碳(tàn)市场逐步(zhúbù)引入碳配额拍卖机制,并建立差异化(chāyìhuà)的(de)行业碳定价体系。目前,许多地方碳市场已引入有偿拍卖的配额分配方式,这些经验(jīngyàn)值得借鉴。同时,随着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的扩大,应建立全国与地方碳市场的价格衔接机制。通过引入价格走廊等调控工具,逐步缩小试点(shìdiǎn)地区与全国的碳价差异,这将有助于重点排放企业平稳过渡至全国统一碳市场。
2.推进(tuījìn)碳金融产品创新
为提升(tíshēng)碳(tàn)(tàn)(tàn)市场流动性和服务实体经济(jīngjì)的能力,需加快(jiākuài)推进碳金融产品创新,包括推出碳期货、碳期权、碳回购、碳质押等金融工具,从而盘活企业碳资产并加强市场流动性。例如,华新水泥在湖北碳市场完成金额为1亿元的碳资产回购交易,上海碳市场也在2024年推出了碳回购业务。这些地方试点经验值得全国碳市场借鉴推广,通过完善碳金融产品体系,既能满足企业多元化需求(xūqiú),又能促进碳市场高质量发展。
在制度配套方面,需要(xūyào)同步完善碳金融业务标准体系(tǐxì)。可以考虑建立做市商制度,明确做市商准入标准、权利义务和考核机制,通过持续双向报价提升市场流动性(liúdòngxìng)和价格发现功能。制定(zhìdìng)统一的(de)碳金融产品交易规则和风控标准也是重要环节,以此规范碳期货、碳回购等(děng)创新业务的发展(fāzhǎn)。另外,需完善信息披露和监管框架,保障市场稳健运行(yùnxíng)。通过构建多层次碳金融市场(jīnróngshìchǎng)体系,既能满足控排企业、投资机构等不同市场主体的差异化需求,又能有效引导社会资金向新能源、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领域配置,为如期实现“双碳”战略提供市场支撑和资金保障。
3.深化与国际主要碳市场的衔接(xiánjiē)
深化与国际(guójì)(guójì)主要碳市场的制度衔接和市场联通,是提升中国(zhōngguó)碳市场国际影响力的关键路径。应重点研究欧盟(ōuméng)碳边境调节(tiáojié)机制(CBAM)等国际规则,推动碳排放核算方法、核查标准等基础制度的国际互认。同时,要积极参与国际碳市场规则制定,在(zài)国际平台提出中国方案,增强话语权。通过制度型开放,逐步实现国内外碳市场的规则对接和标准兼容。
可探索建立(jiànlì)跨境碳交易通道,分阶段、有条件地允许境外专业投资机构参与国内碳市场交易。同时,应(yīng)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碳金融服务机构,发展跨境碳资产管理(guǎnlǐ)、碳交易服务等业务。此外,鼓励国内金融机构与国际同行(tóngháng)合作,共同开发符合国际市场需求的碳金融创新产品。通过这些举措,既能(néng)提升中国碳市场的流动性,又能积累经验,为(wèi)未来与国际碳市场建立更深层次的合作奠定基础。
[1]生态环境部(bù).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一次双年透明度报告(bàogào)[R],2024.
[2]生态环境部.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四次(dìsìcì)两年更新(gēngxīn)报告[R],2024.
[4]国家能源局电力(diànlì)业务(yèwù)资质管理中心.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发展报告[R],2024.
(本文题图(títú)来源:第一财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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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文(běnwén)来自第一财经)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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